你十七岁,早起晚睡,每天要饮几罐汽水。
这是我高中时最爱的歌,每次听的时候都会开一罐330ml的雪碧,透明的,气泡在舌尖炸开,微甜。每次喝到最后一口望向窗外,萧逸就会骑着他那辆山地车从校园主干道穿梭而过。
那是散发着橘子花味道,易碎又芬芳的初夏午后。在浓郁繁盛的树荫下,白色衬衫与红色车身形成强烈对比。他比艳阳下翻飞的树叶更耀眼。
每一次都好像重新闯入我的生命。
习惯在背后吻他完全为了,想日以继夜有火花。
歌词循环到这一句,我咕咚咽下最后一口。对着他远去的背影,小心翼翼地,隔着茫茫空气献上一个雪碧味道的轻吻。
气泡在胸腔里慢慢下沉,破碎。
萧逸不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我敢笃定。
他骨子里是有点叛逆的人,被学生的身份压着,无处释放的情绪,成长中稚嫩的惊痛,一瞥而过清亮的眼神。
下午四点半的课余时间,他会在天台上偷偷抽烟,我没有惊扰他,只是在他每次离开之后,拉开铁门走上去。
那时我稚嫩的爱情非常纯粹,不敢奢望什么,只期盼在干净美好的没有丝毫瑕疵的年纪,静静看着他的身影,已是难以言状的欢喜。
我捡起他掐掉的烟尾巴,触摸来自他指间的温度。残余的温度,好像我们的指尖相触。
对了,萧逸高中时就有纹身。纹在脊柱处,一行简单的黑色英文。他高叁下学期出事后,休养了两个月才回来,那天是他的篮球告别赛。
赢了之后无数掌声欢呼爆发,萧逸面上没有任何表情。汗淋漓地直接扯了白衬衫,扣子全部崩落在地。他扬着衣角随意地往场外一丢,女生们尖叫着去抢。而他用仍缠绕着绷带的手,拧开矿泉水瓶,从头顶开始倾倒。水淋湿了他的黑发,顺着他的后颈往下淌,划过脊柱,落入腰际。
他背对着场外,我注意到了那处纹身,是新的,目测不超过一个月。
“The path to glory is always rugged.”
令我心惊胆颤的,是他侧肋处的一大团淤青,冷白皮肤上两道狭长纵横的粉色伤疤,源于被缝合尚未长好的皮肉,触目惊心。
篮球场的尖叫可以掀翻整座学校,高叁教导主任都被惊动。来看了眼萧逸,把他拎走了。
萧逸出事的前因后果,我自高中起就听过很多传闻,有些确实很离谱。但真相如何他本人不说,我就一直不会问。因为太过沉重,我没有揭开的勇气。
这不仅是身上的伤疤,也是生命的劫难。初次登场在十八岁,永久性地毁了他的赛车梦,毁了他的家庭。那正是年轻的,充斥着希望与热血,即将展翅腾飞的年纪,被猝然折断脊梁。
事变最残酷的后果是,萧逸矜贵无比的那双手受伤了。比生命还要珍贵的手,承受的是永久性损伤。
日常生活没问题,平时开车也没问题,但上赛场这辈子都不可能了。
这是萧逸亲口告诉我的,那时候他正在参与一部赛车主题电影的拍摄,是男主角。我不愿他再想起曾经的痛,这种痛一生一次足够。
他为骄傲而生,为荣耀而战。他本不应如此。
我们在娱乐圈底层匍匐着,仰望着,僵硬地,日复一日地挣扎着。
是时运不济,更是命途多舛。在娱乐圈里,最重要的是命,是运。所以才有那么多艺人大佬远赴泰国求大师养小鬼供佛牌,无数钞票撒出去支持封建迷信事业,只为了红。
萧逸成名的契机,是一部刑侦剧,主角是缉毒卧底警察,导演和剧本都算优质。但没人接,因为太苦了,不仅要去穷乡僻壤实地拍摄,导演还是圈里出了名的严谨较真儿,可能一场烈日或者暴雨下的动作戏能拍个十几条。现在的年轻人都不怎么愿意吃苦。
最重要的一点,这个题材在当时的影视行业不火。当时火什么?耽改剧,古装耽改剧。无数年轻流量或者糊咖都想靠一部耽改,实现逆天改命。
已有两部极其成功的前车之鉴,当时大家都挤破了头争另一部筹拍的古装耽改大饼。叫什么百灵鸟世尊和他的小徒弟,名字我记不清,反正是大公司大制作。
毫不夸张的说,整个行业的年轻艺人都疯了一样去试镜。不管男女,不管身份是演员还是偶像,圈里有点流量的,糊成一批的,都赶着往那个项目凑。
公司大经纪人Simon也让手底下的所有人都去试镜,包括萧逸在内。主角肯定是没希望,但爆款剧里演个配角混脸熟,也是好的,说不定就沾光火了。
但我拦着萧逸别去,这种东西,赚快钱的。同类型爆款有一有二,有叁的可能性真不大。萧逸听我的,他并不想麦麸。幸好大经纪人也懒得管,我们就自行解决了。
至于那部刑侦剧,第一次看到主角描述的时候,脑子闪现的就是萧逸的脸。他虽然有点坏,痞,脾气不好,私生活乱得一塌糊涂。但他身上永远有一股韧劲和血性,恰好符合那个角色独有的特质。
萧逸身上有着难得的少年感,严肃时冷静淡漠,得意时轻狂不驯,看似对一切都不屑一顾,却又愿意为某种理想全力以赴。
像极了江遥。对,江遥就是那部剧中的主角——
缉毒专业,在校表现优异,毕业直接收入缉毒大队,执行秘密卧底任务。时长八年,远赴云南,毒枭逃亡缅甸途中一路追随传递情报。最终行动收网,为保护卧底同僚,不幸中枪身亡。
去国千里,有路难回。卧底八年后,收网行动因为他才大获成功,可当初踏上征途的少年再也回不来。他用一生仰望的故国再也未能踏足。
江遥。
叁江归望断,千里故乡遥。
他生于滨江之地,长江叁角洲的水土滋养了他丰神俊朗的外貌,培植了他无畏的赤子心。他死在遥远的异国他乡,尸体被草草投入焚化炉。
他的骨灰烧在火里,散在风里,身后无名的碑立在荒草里。
幸好那是故国内的荒草。来自国界线的守望,像他无数次仰望的星空,那颗星星指引着他回家的路。虽然死在黑夜,但面朝着故国的方向,面朝着那颗星星,还不至于沦落为孤魂。
倒地的一瞬间,江遥脑海里想起一句话,青山处处埋忠骨,何须马革裹尸还。同僚的手颤抖地抹上他的眼睛。第一下没有盖上,因为他想望着故国,死去。
后来国界线内为江遥立起一座空碑,没有遗照没有名字,只有一个日期。他年轻生命终结的那一日。此时片尾曲响起,穿插着黑白的回忆片段。
那是他毕业后的入警宣誓——
“我志愿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献身于崇高的人民公安事业。”
那时他穿戴警服,笔挺硬朗,眼神坚毅。他最珍贵的那套警服,只穿过一次。因为他背景清白,他狠戾起来就是天生的坏种,骨子里却有着难得的少年孤勇与满腔的报国意气。他不是为青史留名而去,是为家国安全奔赴。
最后一幕是江遥倒地前紧紧握住同僚的手。两双沾血的手迭在一起,像极了薪火传承。
缉毒事业不会因为我一个人的倒下而停止。会有更多的年轻人,满怀热血,为国土安全,为人民安全,而奋斗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