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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小白是很有心要帮时风解决掉多余的水果的,按照他自己的话说,他是很能吃的,一个人能吃三个人的份儿呢。不过以他灵体的状态也是有心无力,别说是吃水果了,他连水都没法喝。时风无法,便把水果装进冰镇箱子里,给在篮球场训练的篮球队送去了。

韦思乐呵呵地接了时风友情赠送的水果,和队员们瓜分了,眉开眼笑的。

韦思揶揄地说:“哟哟哟~我这有生之年居然能得到校草亲自给我送慰劳品的待遇,此生足矣。”他揽着时风的肩,挤眉弄眼地说,“时帅,该不会你喜欢的人是我吧?”

时风掏出手机,调出自拍模式,给自己和韦思来了一张合照,在韦思猥琐的笑容中把合照展示给韦思看,他说:“这照片里左边的人有哪一点配得上右边的人?”

左边的人是韦思,右边的人是时风。老实说,韦思长得也不差,浓眉大眼的,很有大男孩儿的朝气,可与韦思一对比,那么他的长相也就只能沦为平平无奇了。大学里曾经流传过这么一句话,“不要和时风合照,否则西施变东施”。

韦思说:“喂喂喂,你太过分了啊,说好的兄弟情呢?”

时风惊奇道:“有那种东西吗?”

韦思欲哭无泪地说:“哥们,你还是继续当个面瘫吧。”要么不说话,要么一说话就气死人,摊上这么个朋友也是遭罪。

篮球队的人吃完了水果,就邀请时风和他们一起练习,毕竟时风要作为外援来参加和b校的比赛,大家多磨合磨合才能有默契。

时风也没推辞,换了球服后就下了场,和上次一样,时风一上场,篮球场就瞬间成了全校最热闹的地方,四面八方的男男女女全都涌进了篮球场内,把这前一刻还空荡荡的场地给塞得满满的。

时小白飘在时风的左右,问:“主人,你不切水果啦?”

时风说:“嗯。”

时小白说:“那好吧,小白会给主人当好啦啦队的!”

时风:“……”其实并不用。

时小白说当啦啦队就当啦啦队,在场地边跳大神一般跳来跳去,他那花花绿绿的长衫让他像是一只五彩缤纷的蚱蜢,画面颇是一言难尽。时风不禁庆幸时小白是灵体别人都看不到,否则他的脸怕是要丢到太平洋彼岸去了。

韦思把球传给时风,问:“你在看什么?”

时风说:“没什么。”

时风在打篮球时也在练习他的神力,比如他将神力缠绕在篮球上把篮球输送到他想要的位置,或者是在投篮时用神力把篮球给推进篮筐。这种做法是相当作弊的,这也就造成了他所率领的红队对蓝队进行了一场无情的碾压。碾压到后边时风多少有点惭愧,便收了神力用自己本身的实力来与红队对抗,但因着两队比分早就拉开,时风本身又是技高一筹,比赛的结果是毫无悬念的红队获胜。

时风一胜利,篮球场里的尖叫就此起彼伏地响起,甚至有人在尖利的哭泣,不知情的怕是会以为有哪个大明星来这篮球场了。

韦思用毛巾擦了把汗,说:“时帅,你的技术是不是又提高了?”

时风说:“没有。”

韦思说:“不可能,你的控球能力更好了!嗨,你就跟我说说呗,你提高的秘诀是什么?平时也没看你练多少啊,怎么比我们天天练的人进步得还快。”

时风说:“天赋。”

韦思:“……”你这么伤害你的朋友真的好吗?还能愉快地玩耍么!

时小白像是拍篮球那样去拍韦思的头,说:“愚蠢的人类,你怎么和我的主人比呀,哼哼,我家主人天生丽质玉树临风摧枯拉朽……”

时风说:“闭嘴。”

时小白捂住嘴,韦思无辜地说:“我没说话啊。”

时风说:“没说你。”

韦思说:“你是要让你的粉丝闭嘴啊?你声音太小了他们听不到啦,听到了也不会闭嘴的,啧啧啧,你这魅力值真是让人羡慕嫉妒恨。”

时风没去纠正韦思的误会,拎起自己的运动包就要走,可一个人拦住了他的去路,这个人就是乔玲。

乔玲拿着一瓶矿泉水,殷勤地递给时风,故作熟稔地说:“时风,流了那么多的汗,你也渴了吧,喝口水缓缓呗。”

时风和乔玲在校园里都是名人,一个俊男一个美女,两人一同框那养眼指数蹭蹭上涨,不少人都吹起了口哨,当然,更多人都是抱着看好戏的心态。

时风说:“谢谢。”然后他没去接乔玲的水,绕过乔玲就要走人。

乔玲对时风的冷漠也是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了,她抓住时风的胳膊,小声说:“时帅,别这么不给面子,你想要我在全校同学面前下不来台吗?”

时风说:“与我无关。”

乔玲的力气自是比不过时风,时风稍稍一挣,乔玲就抓不住人了。乔玲眼见着时风越走越远,而篮球场里的口哨变成漫天的嘘声,更有别的女生对她大声的嘲讽,这让她一张秀丽的脸变得铁青。她挤压着手里的矿泉水瓶,把瓶子都给拧得畸形了。

韦思接过乔玲的水,说:“嘿嘿,既然时帅不要这水,那就我来喝了吧。”

乔玲说:“随你!”

乔玲在这篮球场是一秒都呆不下去了,把水给了韦思后她拔腿就跑,身后的起哄声愈发的大了。

乔玲慌不择路地跑到了学校的小花园里,这会儿花园里没几个人,她就坐在长椅上生闷气。她采了一朵花,将花瓣一朵一朵地拔掉,拔完了一朵她就又采另一朵,把花坛给蹂躏得不成样子。

乔玲摧残了十几朵花,这才缓解了心中的闷气,她从小长到大,就没这么丢人过,篮球场几百号的人全都在看她的笑话,这让她羞得恨不得钻进地缝里去。乔玲算是想明白了,时风这人也就是个空有外表的,情商根本就是负数,活该单身一辈子!可是她一想到时风那居高临下般的冷淡,再一想到时风那能秒杀不少明星的俊颜,她埋藏在心里的征服欲就蠢蠢欲动,让她无法轻易放弃对时风的追求。若她能把时风追到手,今天的丢脸也会成为一段甜蜜的罗曼史,她就能狠狠打全校人的脸!

乔玲想通了,就又恢复了往日里的自信,她昂起头,站起身,刚一跨步,就“噗通”摔了个狗吃屎――有什么东西缠住了她的脚!

乔玲看向自己的脚踝,忍不住尖叫出声,缠住她的是一条蛇!那蛇全身泛着青紫色,有成年人手腕粗细,那蛇吐着蛇信,在乔玲的腿上游走,很快就缠满了乔玲的整条腿。乔玲胆子本就不大,此时吓得叫都叫不出来,她两眼一翻白,晕了。

蛇扭了扭头,像模像样地探了下乔玲的鼻息,在确认乔玲还活着后,它就把乔玲往草地里拖,边拖边口吐人言,“这个女人好重哦,我再也不想当绳子了。”

☆、9

时小白严肃地飘在天花板上,说:“主人,那个乔玲一定对你另有图谋?”

时风利落地劈开一颗榴莲,榴莲那特有的臭味就在房中弥散开来,熏得时小白翻了个筋斗,两眼都成了蚊香圈。

时风自顾自吃了一口,时小白强忍着晕眩问:“天啊,主人,你在吃什么?这种东西吃了不会中毒吗?”

时风说:“你想太多了。”

时小白泪目地说:“嘤嘤嘤嘤,主人的品味变了好多哦。想当年,主人要吃的是生长在最高峰的花,喝的是晨间的第一滴露珠,沐浴是用万年不化的冰川水,那是多么的仙风道骨高贵优雅,据说在天神们还没离开地球时,主人就是时尚的风尚标,你用什么,就有一大堆人跟着你用什么。有那么一段时间冰川水被采集过头,冰川都快没了呢。”

时风:“……”这诡异的画风真的是他吗?一点都不想承认!

时小白追忆了一番往昔,顶着榴莲的臭味又回到了原先的话题,他说:“主人,你不喝乔玲给你的水是对的,那个女人一定有问题的?”

时风说:“哦。”

时小白说:“主人拒绝得这么彻底,那个乔玲还要来骚扰你,她对主人一定不是真爱!说不定她是魔神的人呢,来接近主人从而掌握主人的弱点什么的。”

时风说:“你谍战片看多了。”

时小白说:“唔,小白说得很有道理啊!”

时风敷衍地说:“嗯,对对对。”

时风懒得和时小白争辩,在吃完榴莲后就再战“切水果”去了。

时风的学习能力很快,当他真的聚精会神去做什么事时,他总能迅速掌握要点并举一反三。在经过三次元的实战练习后,重回“切水果”副本的时风就游刃有余了。

时风在千百水果中穿梭,他的走位快得成了一道道的残影,往往他前一秒还在切割最东边的菠萝,下一秒就在劈砍最西边的甘蔗。

半个小时后,时风消灭了所有的水果,顺利通关,他一通关,场景就变换了,自动把他传送到了先前的擂台,和罗福福对峙。

罗福福在伤心了一通后也就认命了,既然他中了战神的圈套,那么他就要靠自己的力量走出圈套――这是一个男人的尊严!

罗福福在心里装逼地说完了这句话,就给自己竖起拇指点了个赞,暗戳戳地用纸笔把这句话给记下,打算到以后他成了魔界的大将后把这句话写进回忆录里。

罗福福一见时风和时小白来了,赶紧收起了他的至理名言小本本,用棍子指着时风的鼻子说:“哼,你终于来了,我会把你打得满地找牙的。”

时风说:“放肆!你一只蝙蝠怎么能这么对主人说话呢,小心打雷劈死你哦。”

罗福福说:“我是魔物啊,干嘛要对天界战神恭敬啊。”

时小白说:“那你就是一个没有教养的魔物!”

罗福福说:“你才是呢!”

眼瞅着时小白和罗福福又要开吵,时风说:“别吵了,办正事吧。”

时小白哼哼着抱臂,站到裁判席上了。

时小白倒数了三个数,小游戏就开始了。

罗福福先下手为强,举起比他身高还高的棍子就打向时风,时风指头一动,一股如刀的劲风刮过,正中罗福福的棍子,直把那棍子削得只剩一半。

罗福福傻眼了,给他这跟棍子的蛇说这棍子是个宝贝,能伸缩自如变大变小金刚不坏的!为什么会一下子就被切断啊!

罗福福武器都没了,哪里还有得打,时风照例在罗福福额头上一点,罗福福就扑街了。

时风:“……”这种小游戏究竟有什么意义啊!

罗福福输了个彻底,伤心得泪流成河,到擂台角落去狂画圈圈,成了一朵顶着乌云的小蘑菇。

时小白在罗福福旁边跳来跳去耀武扬威,笑得格外灿烂,他说:“嘿嘿嘿,领教到我家主人的厉害了吧!我家主人可比你们那个魔神强多了!不仅强,我家主人也比魔神帅多了,用现在的话来说,我家主人是仙界人界魔界三界男神呢!”

罗福福说:“走开啦,我是魔神最忠心的部下,我才不会倒戈呢。”

时小白说:“切,才不稀罕你倒戈呢!主人有我就够了嗷~”他欢快地挽着时风的手臂,说,“主人,小白说得很对是不是?主人有我一个就够了。”

时风说:“……嗯。”再来一个这么聒噪的家伙他说不准哪天就要报社了。

时风过了三个副本后时小白的灵体就没那么透明了,至少不会当你穿过他时你仍能清楚地看到自己穿过去的部分。从某些角度看,时小白几乎就像是一个真正的人了,除了他能穿墙而过这一点。

时风这次获得的记忆碎片是和时小白有关的,他想起了小时候的时小白是多么的调皮捣蛋活泼好动,一件干净衣服穿不了两个小时就会变得脏兮兮的,而天界战神时期的他对这个唯一陪伴自己的书灵是宠爱有加的,时小白弄脏了一件衣服,他就给时小白换一件衣服。他只需动动手指,对着时小白吹一口气,时小白就会有一件新衣了。因此,当年的时小白是有着数之不尽的衣服可以穿的,再看如今,时小白成天就只穿着一件丑到地心的花衣裳,何止一个“虐”字了得。

时风努力地回忆了下这个仙法是怎么用的,等他觉得差不多了就叫来了时小白。

时风说:“小白,我帮你换一件衣服。”

时小白乐坏了,笑得眯起眼睛,说:“我就知道主人最疼我了!嗷~主人,我要黄色的衣裳,蓝色的裤子,银色的鞋子!”

时风说:“……想都别想。”你当自己是开染缸的么?!

时风一打响指,就有一团烟雾包裹了时小白,时小白昂着头,得意洋洋的像是一只松鼠,他期待地想,主人好久没给他换过衣服了呢,这次会给他换一件什么款式呢?能是利落的短打就最好了!黄色就很好看,大红色也不错,深紫色很时尚……他东想洗想,想完了时风也就变完了。

时小白看向时风,就见自家主人的眉毛拧成一个结,他不解地低头,然后“嗷呜~”叫着窜进了卧室――他只剩一条小裤衩了!

变衣服的法术时风是头一次用,相当的不熟练,他在脑海中背诵着口诀,就忘记了去想服装的样式,以至于当他变好了后,反而是把时小白的衣服给变不见了!然而,令时风纠结的不是法术没成功这件事,而是时小白的裤衩颜色太伤眼了。

时小白穿的裤衩很宽松,是古代人穿的那种款式,但绝对不会是古代人的审美,因为那条裤衩是五颜六色的,赤橙黄绿青蓝紫凑了个齐活,根本就是一道彩虹。那条彩虹裤衩不仅色彩缤纷,并且价值连城――那条裤衩的缝合线是用黄金做的,腰带处围了一圈的珍珠,两个裤腿则是镶满了玛瑙,在日光灯下熠熠生辉。时风就不明白了,穿着这么一条裤衩真的能走得动?不会把蛋给硌得慌么?最重要的是,曾经的他竟然是拥有如此猎奇审美的人么?!

时风扶额,叹了口气。

时小白半个身子从卧室的墙壁里伸出来,他羞羞地挠了挠脸,说:“主人……那……那个……虽然小白很喜欢主人并做好了随时为主人献身的准备,但是小白还是灵体呢,唔,就算主人要对小白做什么也是做不到呢。”

时风额上冒出了青筋,他说:“你想太多了。”

时小白说:“唔,要是主人真的很想对小白这样那样的话,那主人就要多过副本啦,等小白有了实体后主人想对小白怎样就能怎样!”他瞥着时风,白净的小脸上浮出两朵粉色的红晕,“小白一定会配合主人的。”

时风:“……不,我说你想太多了。”这真的是《成神指南》的书灵不是什么黄色小说的书灵么?小脑袋瓜里都装了些什么乱七八糟的啊!

时风懒得跟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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