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昂贵的轿车在香樟树下的公交站牌附近停下,车门开合又关闭,发动机的声音逐渐远去。

香樟树下,少年双腿微分,坐在LV的经典老花行李箱上,一只手攀着拉杆,银灰色的头发从漆黑的字母棒球帽中钻了几缕出来,配合帽沿衔咬的一排银质环扣,在阳光下耀眼到炫目,耳骨上的黑曜石耳钉也在闪,看起来张扬又格外引人注目。

外穿一件挂着银链的牛仔外套,内里短袖白t,裤子微窄,露出一管雪白脚踝,整个人显得清爽又精致,像是什么漫画里走出来的美少年。

夏日的太阳有些毒,附近只有这一小块儿地方因为树荫还算阴凉。他一脚踢开旁边的小石子,琥珀色的眼睛有些百无聊赖地环顾四周。

临近正午,乡镇的路边已经没什么人了,只能听见声声蝉鸣,不远处的烟囱里腾起浓烟,微风送来了浅淡的荷花香。

十六七岁正是爱玩的时候,宴朝也没想到自己会被送到这个鸟不拉屎的破地方来。

宴家老来得子,含着金汤匙长大的小少爷跟太子爷一样金贵,从小出入都是前呼后拥,平日里的兴趣爱好无非就是喝酒泡吧赛车蹦迪猎艳打架。

上周他才跟人约了放假去瑞士滑雪,没想到这个星期就因为惹是生非被父母遣送到山里的祖宅思过。

他又等了一会儿,有个穿着中山装的小老头儿终于找到了他,小心翼翼地上前接过他的行李箱,领着他往山里走。

宴朝把箱子又拿了回来,这箱子挺沉,让老头拎着连人带箱一起跌河里可咋办。

宴家的祖宅在山里,请了最好的风水师选的位置,后来干脆把一座山都买下来了,数百年了还能隐约可见当年的豪奢气派,但对住惯了总统套房的小少爷来说就是个晦气的破房子。

守宅的只有一个小老头,据说自祖上就是他家的管家,宴家现在的管家还是他儿子,他年纪大了,便自发替宴家来看守祖宅。

老头对他毕恭毕敬的,看见他就鞠躬,说话也文雅:“少爷,祖宅这几年已经修缮过了,通了水电,您要住的厢房也请人收拾好了,空调跟浴室都有,您就在这儿多住些日子吧?”

宴朝有些不以为然地吹了声口哨,山里还能有什么好房子。

等真进宅子一看,觉得也还行吧。挺大的一处宅子,环境挺好,勉强还算能住人,家具都被擦洗得干净铮亮,老式的雕花檀木床里铺了套墨绿的被褥,床尾摆了张铺了毛毯的长凳子,墙上挂着台半旧不新的小空调,桌案上也像模像样地摆了个玻璃花瓶,里面插着两朵荷花,倒是挺香。

他把行李箱随随便便往长椅上一丢,躺上床滚了一圈,突然抬头:“那我吃饭怎么办啊?这附近有饭店没?”

老头儿恭恭敬敬地回他说:“侧厢旁边有个小厨房,已经请好了人每天都过来做饭打扫。”

宴朝听完终于觉得心里舒坦了点,说行,谢谢,我没事儿了。

老头儿又交代了一些琐碎才走。

他一下躺倒在床上。

祖宅风水好,周围都是好山好水,夏日里也凉快得很,但年轻人火旺,他还是把空调开了,双手抄在脑后,盯着床顶上的雕花发呆,看着看着就阖上眼睡着了,把之前答应爹妈和哥哥的那堆话统统抛忘了个干净。

思过就思过呗,有吃有喝的睡得舒坦就行。

等他睡醒都快傍晚了,宴朝坐车颠了一路的那点疲乏全消散了,他现在精神百倍,就是饿得难受。

他摸了下肚子,刚到的时候还没感觉,睡醒了之后只觉得饥肠辘辘,他今天一天就只在服务站吃了桶泡面。

宴朝起身绕进了偏房,外间大堂的雕花八仙桌上摆了一碟红烧泥鳅和一碗丝瓜汤,边上盛了一大碗米饭。

做饭那人干活挺细致,蒜姜和八角被炒得喷香,泥鳅处理的干干净净,火候正好,每条泥鳅都被炸得金黄,裹满了汤汁,闻一下就让人食指大动。

他毫不客气坐下来就吃,吃惯了山珍海味的太子爷难得吃一回家常小菜,倒也觉得还行,加上他今天一天没怎么吃饭,一大碗很快就见了底。

他扒干净米饭,觉得还没饱,于是端着碗准备再盛碗饭。

结果刚钻进厨房里,就迎面碰上了一个女人。

女人系着围裙,手里还攥着把韭菜,大概是刚从天井里洗完菜回来,碧绿的韭菜还沾着水,衬得她的手白嫩极了。

这是宴朝和林韶第一次见面。

宴朝愣了下,他还以为是个老大婶给他做饭呢,想不到是个看起来还挺年轻的女人,但他没吭声,非常自然地朝人家点了下头:“我吃完了,还有饭吗。”

林韶可能也没想到主人家来的是个这么年轻高大的少年,当下有些紧张起来,白净的鼻尖上沁了点细汗:“还,还有的,我给你盛……你慢点吃,还有个韭菜炒蛋马上就好。”

宴时挑了挑眉心想还有好几个菜,这待遇比他想象中好很多啊,不错。

他咧嘴冲她笑了下,露出颗尖尖的虎牙:“谢谢啊,那这碗给我盛少点,我多吃点菜。”

林韶愣了愣,随后赶紧点头,转身把韭菜放在案板上,接过他的碗给他盛了半碗饭。

她的手还是湿的,可能是因为刚在天井里洗菜的缘故,明明是盛夏,但她掌心冰凉,白嫩的指尖擦过他的掌心,有绵软潮湿的感觉。

宴朝低垂着眼,下意识地虚握了下掌心,见她递了碗,又伸手去接。

把碗送到他手里,林韶就又回头去切菜了 ,菜刀有节奏地起落。

宴朝看着她的背影发愣,天气还很炎热,她穿着很普通的白裙子,裙摆点缀着鹅黄的小花,腰被围裙的带子勒得很细,露出来的小腿纤长白嫩,踩着一双坡跟的塑料凉鞋,一身打扮加起来大概都没有一百块。

个子挺高的,人长得也白,看起来很年轻,但是又有些特别的,很温柔的韵味。切菜的时候薄薄的肩膀微微耸起,背上就撑起纤细瘦弱的肩胛骨。

他恍惚了一下,感觉有些似曾相识,可他确实是没见过她的……

宴朝不动声色地打量了她一会儿,下意识地又看了一眼她的侧脸,才拿着碗出去了。

林韶很快就端着韭菜鸡蛋出来了,金黄的蛋被炒出股微微的焦香,韭菜也嫩,用白色的碟子盛着,黄是黄绿是绿的,香气扑鼻。

宴朝下筷子夹了一筷,她手艺确实不错,小少爷素来嘴刁,但她炒的菜都蛮合他胃口。他是真的饿狠了,扒了口饭,头也不抬地吃起来。

林韶在围裙上擦了擦手,低声同他说话:“那、那你先吃,我明早再过来。”

他点点头,说行,我知道了。

他一个人把一小锅米饭全吃了,几盘菜扒的干干净净,洗是不可能洗的,但怎么说还是有点风度的,好歹吃完了没撂筷子往桌上一摊,还知道把碗筷摞到厨房的池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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