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人,人发出来的声音是最美妙的。李教授语气变得有些狂热:那些喜欢养鹦鹉让它学曲儿学说话的人有没有想过,其实人的声音才是万能乐器,不同的语言、不同的音域、不同的声调,我们可以发出来的声音是千奇百怪的。
李永华说着说着就做起了现场表演。
他拍着自己的大腿打了几个拍子,随即就模仿起刚刚凄凉的二胡乐声,就当做是前奏。
当李永华真正开嗓的时候,手脚并用的鼓点逐渐密集起来,一种令人惊诧的技巧从他口中缓缓现出。
他竟然能够同时发出两种不同的声音。
虽然说起来怪吓人的,但其实很多实验音乐家都可以做到这点,不过哪个也没有李永华这样能够洗涤心灵,他把嗓音打磨得十分圆润,两种声音交织在一起完全没有突兀的感觉,反而像是潺潺流水和落入流水中的雨滴那般和谐。
不光如此,连衣料摩擦,鞋子踩入泥里的声音,都能成为独特的伴奏。
乔梦星只感觉自己整个人都飘然起来,像是置身在水草丰沛的自然环境中一样,随着乐曲的结束他才回过神来。
呵呵呵,怎么样?乐器尚要合奏,可人只需要一个就能完成。李永华唱了一曲,心情大好。
原谅我找不到词语来夸赞。乔梦星笑笑。
其实也没什么,很多人包括你,肯定都自己边打拍子边哼过歌,只不过你们都没有在意,更不用说把这件事提高到艺术上的范围,老头子我只是注意到了一般人不会去关注的事情而已。
佩服佩服。
老头子我和你挺投缘,正巧下午我有一场公开课,就是讲人体乐器的,你要来旁听吗?李永华邀请道。
那自然是求之不得。
如果忽略真正的目的,乔梦星和李永华的这次交谈其实挺愉快的,两人约好下午见,便各自忙自己的事情去了,李永华过一会儿还有一节课要上呢。
乔梦星目送李教授远去,这才开始寻找起季冬生的身影。
然而找来找去,他都找不见。
一阵口哨声引起了他的注意,乔梦星抬头一看,才发现季冬生坐在枝头。
季冬生一跃而下,围着乔梦星走了好几圈
很喜欢?
什么
刚才那老头唱的歌。
确实挺厉害的。
季冬生捏捏自己的喉咙,有点不满。
那算什么歌,明明他的声音才是最好听的,尤其是在晨昏时刻,象征着痛苦与死亡的歌声会把村妇和小孩子吓得躲进屋子里,刚才那破歌一点威慑力都没有。
嘎嘎,嘎嘎,多好听啊,还充满了力量感。
我现在真觉得这个李教授有问题,下午我继续跟他凑凑近乎,说不定就能发现什么呢。乔梦星打断了季冬生的自我陶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