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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瑜气喘吁吁地趴在柜台上,拍了一锭银锭子过去。
那掌柜的原本看青天白日的突然冲进来四个身材高大、穿着兽皮衣衫的野人,吓了一大跳,差点跑出去报官,以为是山上的蛮族下山打劫来了,待瞧见那成色十足的银锭子,顿时满脸堆笑地命伙计去取了上等粗麻布的成衣过来。
这个朝代还没有棉布,棉花也没有广泛推广种植,贵族多穿丝绸或者绫罗,平民则穿麻布。到了冬日寒冷季节,会在麻布袍子里面絮上木棉御寒。
麻布衣衫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加上鞋子和发带,四个人拢共也只花了不到半两银子,穿惯了兽皮,乍然换上粗糙的麻布衣衫,猴子们都有些不习惯,主要是麻布纤维粗糙,穿在身上会有些扎皮肤。
不过这也是没法子的事情。
他们现在所处的朝代,贵族与庶民之间的等级区别还是有些严厉的,甚至连衣着都有详细的规定,什么等级的人可以穿什么材质的衣裳都有规定,像他们这样从山里出来的蛮族,连山下的平民地位都不如,别说丝绸或者绫罗了,那是想都别想,只能穿麻布的!
来都来了,明瑜也没让掌柜的找钱,直接将那足有六两重的银锭子,全部采买了铺子里的厚麻布和针线等物件儿,还特意买了三把剪裁衣裳的剪刀,和金毛他们先把东西送回了客栈的房间里。
“明瑜,这麻布衣衫穿着难受,为何要买这许多?”齐眠有些不解,在他看来,这些麻布还不如他们寻常穿的兽皮衣衫呢,与其花钱买这些,倒不如去买那种好吃的肉包子呢,他相信族人们肯定更爱大肉包子!
“我不是买来做衣衫的,这个麻布很厚实,买回去可以做成褥子,里面塞上厚厚的木棉,冬日里铺在床上,又暖和又柔软。”只要有条件,明瑜是绝不会委屈自己的。
再说了,麻布虽然做内衣不太舒服,但是穿在外面还是可以的,拿来做鞋子也比兽皮好塑形,用处非常多,反正也不贵,他买的这些,省着点足够用两三年了。
房间里堆了这么多东西,而且看样子接下来他们还要大肆采买,四个人商量了一下,明瑜是肯定要去的,他是采购的主力军,金毛也是要去的,他是保镖,齐瞳容貌清俊贵气,可以带出去装逼,最后便决定让齐眠留在客栈看着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