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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简直显得朴素而寡淡。
“David,”殷盛在旁问道:“你头发怎么回事?颜料沾上去洗不掉吗?”
“舅舅,这叫挑染,最近很流行。”林莫默无语地解释了一句,又扭过头,问他的同龄人,“怎么样,斯澜,好看吗?”
郑斯澜笑了笑,说道:“挺有意思的。”
殷盛难以理解现在年轻人的风尚,倒是没说什么,他和外甥的审美观念不同,只要不出格,向来也不随意干涉。
三人同行,林莫默手臂随意地搭上郑斯澜的肩膀,语气轻快地说道:“明天,你一定要好好看看我毕业画展上的那幅画。”
郑斯澜下意识地问:“画了我的吗?”
“啊?你怎么一猜就准?”林莫默有些失落,“本来还想给你个惊喜的。”
郑斯澜无奈笑道:“莫默,你的提示明明很刻意好吗?”
不过,第二天上午,当真正站在半人高的画作前时,郑斯澜饶是心里早有准备,仍不得不承认,自己有一种被震撼到的感觉。
也许,是因为艺术本身就带有感染人的魅力吧。
这幅名叫《友情》的画,画的正是那日在永蓝岛的一幕。画面背景是一片沧茫大海,直击观者眼球的便是那纵身一跃的身影。被抛飞于半空的白色卫衣和散落于地的球鞋,海浪中挣扎扬起的黑色头颅和手臂,都在昭示着当时的情况紧急,更衬托出跳海救人者的义无反顾。
虽然已经知道画里的主角正是自己,郑斯澜却感到极为不好意思,耳根无法控制地红了起来。其实,当时救林莫默的场景细节,他已经记不太清了,甚至那份毫不犹豫,在现在看来也是不可思议得很。存在记忆里印象深刻的,只有呛水后的恐慌无助,以及……
想到这,郑斯澜忍不住偷偷地往身旁同样看画的人瞄过去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