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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美利坚回来的大佬原配[年代] 第13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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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所有人都抛在身后。

包括他聘请的律师方朝祥。

相比于被冷落的方朝祥,于佩与王展延的待遇要好得多,程春望正打算邀请他们共进晚餐。

三人说说笑笑,一副极其融洽的模样,衬得旁边方朝祥愈发寂寥。

等三人依次走出会议室,落在最后的方朝祥上前一步,拦住于佩去路。

他皮笑肉不笑地开口:“于律师,不知道你在国外哪所学校毕业?”

从刚才的表现来看,于佩似乎不像是新人。

一个实习律师,哪有这样的气场以及反应能力和他辨得一来一回。

想当初他做实习律师的时候,只会跟在教引身后象征性地补充两句,那时候哪里有这样的胆量去和业内前辈叫板?

于佩这样的举动,要么是学校背景给了她底气,要么是初生牛犊不怕虎。

他倒要看看,于佩是从哪个学校出来的人。

于佩瞥他一眼,只说:“没在国内读。”

这话原本不会引出太大的歧义,奈何方朝祥压根没往另一方面想,他大概如论如何也不会想到面前这个女人国外留过学。

听到这样的回答,以为于佩是半路出家的野路子,方朝祥心里腾升一股优越感。

难怪嘛,对方这样鲁莽的举动,原来是不了解行情,从别的行业转行过来。

他居高临下看了一眼面前的人,“国家法律还是不太健全啊,现在什么人都能来掺和一脚?我刚才的话也没说错,你的确就该好好待在家里,打官司对你来说还太勉强了,这案子你一定会输。”

“是么?”

于佩脚步一顿,抱臂望着面前异常自信的某人,淡淡道:“我怎么觉得输的人会是你?”

第63章初心感受一下差距

几天后,于佩与王展延作为原告的代理律师,一同出庭。

案子审判很快,不用一个上午的时间,判决当庭宣判,被告张志华应退还原告程春望全部款项,总计65万元。

如此顺利的原因,是于佩拿出了关键性证据,一支录音笔。

证据确凿,对方无可反驳,的确存在事先隐瞒抵押的情况。

出庭之后,最高兴的不是打赢官司的于佩和王展延,也不是当事人程春望,而是一直关注整个案子进展的李勤年。

这次的案子解决得干净利落又高效,回去的路上,李勤年对于佩赞不绝口,尤其是她那支巴掌大的录音笔。

作为律师所的小老板,李勤年杨是不会把一些小工具放在眼里的。

录音的工具他见过不少,目前最先进的也就是微型录音机,巴掌大小,但有点厚度,里面塞得下一只磁带。

至于于佩手中的薄薄一支录音笔,他还真没见过。

他敢笃定,这玩意儿国内没得卖。

不然他不可能没听过。

回到律师所后,于佩在庭上出席的录音笔立即成为律师所里所有人重点关注的对象。

大家将于佩团团围住,尽情观赏从来没见过的如此小巧的录音笔,忍不住发出一阵阵轻叹。

“天呐,这录音笔真小,就算揣在口袋里,也不会被人发现吧?”

“我还没瞧见过这个样式的录音笔呢,看来是咱们落后了,这么一对比,录音机太笨重了。”

“于律师,这是你在国外买的吧?多少钱啊?国内估计都买不到。”

……

关于价格的问题,于佩没有回答。

她没吝啬,直接将录音笔递给大家观详。

在一片惊叹声中,终于有人问出来专业相关的问题:“可是,录音的内容,可以当成证据吗?没经人同意录下的内容,是不是无法成为证据?”

问话的人是实习律师袁梦霞。

于佩抬眸轻轻看她一眼,满律师所的人都沉浸在观赏从未见过的新型录音笔,只有小袁同学关注案子的实情。

于佩有点欣慰。

走到袁梦霞身边,笑着道:“当然可以,合法取得就行。”

她没有偷偷在张志华家里或者办公地方放置录音笔,她是光明正大放置在方朝祥安排的会议室。且谈话内容与案件相关,不涉及个人隐私。

总之,法庭采用了。

那就说明有可取之处。

袁梦霞的这一问,让律师所里其他同事反应过来。

这么一个好用的工具,谁不想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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