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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魔(警察精英遇上美少年)作者:吴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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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

黎承睿皱皱眉,也许这才是陈子南真正心心念念的欲望对象?

他将之收入证据袋,此时,他的电话响了。

黎承睿看号码是黄品锡,立即接通,说:“是我,查得怎样了?”

“阿睿,那个,”黄品锡的声音明显犹豫,甚至带着不忍,吞吞吐吐地说,“我,我查到那个跟吴博辉有腿的女人了……”

“是谁,带回警署询问了吗?”

“那个,我个人建议,还是不要带回警署的好。”

黎承睿诧异地问:“为什么?谁啊?是警署里哪个同事的家人吗?”

“呃,可以,可以这么说。”

“管她是谁,你带回问话是符合程序的,而且又不是抓拿归案,怕什么?”

“不,不是怕,我,反正这个人绝对不能带进去。”

黎承睿突然明白了,问:“她老公在我们那?”

“也不算老公……”

“不要叽歪了,快说!”

“那我说了啊,你淡定点,”黄品锡叹了口气说,“那个女的,是阿珊。”

黎承睿只觉轰的下脑子空白,过了几秒,才愣愣地说:“你说什么,再说遍。”

“是你那个未婚妻阿珊。”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以下读者砸的地雷:

xuanmuff、颜子夜、zhang531137963

我这两年有些烦耽美中出现的女炮灰,所以自己的文里不想写女炮灰,从黎承睿未婚妻的角度看,他未必有好,人家也只是惯性地要跟他结婚而已。

11

11、第11章...

认识黎承睿的人都知道,他有个青梅竹马的未婚妻,名叫程秀珊。

黎家与程家是几十年的老街坊,两家父辈来往甚密。黎承睿与程秀珊从小块长大,高中时代自然而然确定了恋爱关系,这么年相处下来,两人平平淡淡,无波无澜,年纪到了,便顺理成章地进入谈婚论嫁的阶段。

黎承睿对此从不怀疑,也没有产生过抗拒。他跟程秀珊之间太熟悉又太般配,就如众人眼中的模仿情侣,不在起都天理难容。

即便是后来遇见了林翊,他的内心掀起惊涛骇浪样的情感,他清楚自己对那个少年产生非比寻常的情愫,但他并不打算去为此做出任何不合适的事。因为他的脑子里有深深的道德约束,他是个循规蹈矩的人,他打心底认为,仅凭感情,没人有权利去改变个男孩的生活,甚至,他也没权利去改变自己的生活。

他黎承睿出来,不仅是个单独的个体,还是各种社会身份,各种人际网络的交汇点,他是执法队伍中的员,长期的纪录要求令他下意识里并不反感服从这种事,因为服从是保障整体行动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在执行任务中,他服从上级的指令;在家中,他服从长辈的期许;在社会关系中,他服从亲朋好友们所期待的有正义感有是非观的好警察好男人形象;在跟程秀珊的交往中,他服从于个有担当有教养的男人对个女人该负的责任感。

何况,在这么年相处,程秀珊无疑已经成为他家人样的存在,他们了解对方的习性脾气,知道对方的喜好。程秀珊与其说是他的女人,不如说像他的好友。他们能块欣赏枪械,块讨论a片女优的身材,他们有他们自己年积淀下来的默契,也能恰如其分做到相互理解,偶尔睡到块时,对彼此的身体也不排斥,长时间单独相处时也感觉舒服,他们就如相伴年的老夫老妻那般,即便不刷牙不洗脸也能在对方面前放松自若,毫无负担。

曾经黎承睿以为,如果要选个女人块过辈子,程秀珊是最好的选择。

他是真的从未想过跟程秀珊之外的女人结婚的可能性,他也没想过去背叛程秀珊,他觉得程秀珊对自己的感情应该也是这样,不然,这么年下来,他们不会相处融洽,毫无阻滞。

可突然之间,这个女人年来在自己生活中经营的形象却被这样个消息弄得轰然倒塌,种深刻的陌生和荒诞犹如爬墙藤蔓般从脚腕处蜿蜒攀上身体,直到将他整个人淹没,在灭顶的冰凉中,黎承睿想,难道自己认识的知道的,相处了十几年的女人,从来都不是真正的程秀珊?

在他面前永远知性聪慧的程秀珊,只是他所理解的小部分,那个女人,他其实远远不懂。

可即便如此,他也想不明白程秀珊为什么要背着自己去跟个医生偷情?黎承睿努力回忆吴博辉的脸,脑袋大而圆,五官平淡而无特色,身材不高,露出的手掌很肥短,就算黎承睿再不自恋,也必须承认,单就外形而言,自己比吴博辉要好不只个档次。而重要的,是这个跟她偷情的医生还牵涉进桩很可能因猥亵男孩而引发的谋杀案中,他说不定就是真凶。

这样的人,到底有什么吸引了程秀珊,吸引到她要走背叛自己的步?

黎承睿只觉自己脑子里很乱,他深深呼吸了下,迫使自己冷静下来。然后,他掏出电话,给黄品锡打过去,简单地说:“明日带阿珊来问话吧。”

“阿睿,这件事交给我就好,你不用管。”黄品锡想了想,又补充了句,“其实,不需要带去我们那的……”

“瞒不住的。”黎承睿打断他,冷静地说,“她是关键证人,身上也许有重要线索,不能瞒。”

黄品锡下沉默了,然后说:“兄弟,或者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枝花……”

“我同她的事,以后再说,”黎承睿闭上眼,吁出口气,然后说,“明日按规定我不方便直接参与,但我会在隔壁的。”

“你不来也没关系,不要勉强。”

“没事。”

“也许现在说这句不合适,”黄品锡支支吾吾地说,“不过现在发现,总好过以后老婆跟人跑路你是最后个知情者……”

“品叔你可以闭嘴了,”黎承睿又好气又好笑,却还是在临挂电话前说了句:“谢谢。”

他挂了电话,突然觉得心里像长草样荒芜杂乱,他这个时候不想回公寓,下了车库,开了车,茫然地上了路,忽然之间,很想看看林翊。

这个念头冒出,渴望的情绪便排山倒海,他忍耐不住,就如冬夜里行将冻僵的人渴望温暖的火种,就如幽暗大海上的帆船渴望盏指引的灯。

他的男孩,也许靠近他,看见他呆乎乎的表情,跟那么深黑的眼睛对视,这身的疲惫和犹如裹了泥巴样的肮脏感会得以清理。

他毫不犹豫地开车往林翊家走,像要冲开看不见的障碍般,他凭着心里的血性和欲望奔赴到男孩楼下,空气因为这种近海城市的湿气大而变得有些灰蒙蒙,他路上没有思考,只有本能,那本能就是见他,抱住他,必要的时候占有他。

他亟待少年清新的气息环绕自己,或者说,亟待说,亟待少年用他的清澈无瑕来洗涤自己在生活中遭遇的这些压力和挫败感。

可等到车来到林翊楼下,黎承睿却冷静了。

他想其实他是能走到那步的,把男孩占为己有并不是不可能,可在那样之后呢?他有什么资格弄糟那个男孩既定的人生?他有什么立场,替另个活着的个体决定他的性向和选择?

黎承睿苦笑了下,到底是舍不得。

他熄了发动机,静静坐在车里,然后他摇摇头,下了车,点燃了根烟,吸了两口后再掐灭。

这时他的电话响起,黎承睿看,程秀珊的名字跳跃着。

他任电话响了许久,也犹豫了许久,按下通话键的那个手指,怎么也按不下去。

这时黎承睿莫名想起当初他在美国受训,很难得才能回港次,少人猜他跟程秀珊定要分手了,因为双方都条件不错,分居两地,各自都有各自精彩的人生。可他们俩谁都没提过分手这两个字,宁愿靠着电邮,靠着电话坚持了下来,那时候也没觉得有难受,甚至后来见了面还能彼此调侃下对方。

程秀珊说:“老实讲,在美国有没有背着我跟鬼妹偷食?”

黎承睿笑哈哈地说:“她们个个太凶残,我顶不顺啊。”

程秀珊给了他个白眼,狠狠拧了他的胳膊说:“够胆偷食就不要让我抓住,不然阉了你听到没?”

黎承睿想自己当时回了句什么来着,似乎是程秀珊你不得了母夜叉比鬼婆还凶残之类,两个人嘻嘻哈哈,打闹了半天。

当年隔得那么远都过来了,怎么现在离得近了,近到都谈婚论嫁了,反而过不下去?

他长长叹了口气,又狠狠拳砸在自己车上。

这时突然听见有人叫他:“黎sir。”

黎承睿猛地抬头,赫然发现林翊穿着单衣单裤,偏着脑袋,似乎很费劲在理解什么,眉头皱着,眼睛黑白分明。

黎承睿难以置信地看着林翊,开了口,居然有些结结巴巴:“你,你这么晚不在做功课怎么倒下来了?”

“妈咪让我下来买肠粉当宵夜。”林翊说。

“那你买了吗?”

“还没,”林翊摇头,睁大眼睛认真地问他:“你不喜欢你的车吗?”

黎承睿愣,问:“什么?”

“我看见你打它,你不喜欢它吗?”

黎承睿时语塞,解释说:“不,我只是想到不开心的事,随手打了下。”

“那就好。”林翊严肃地点点头,“我喜欢你的车。”

黎承睿笑了,刚刚的郁闷似乎在少年的目光中得以消散,他拍拍自己的车问:“那要不要坐你喜欢的车去?”

“不用,很近的。”林翊想了想问,“你也肚饿吗?”

这是他第次问出类似关心的话语。

黎承睿只觉心头狂跳,深呼吸了下,才点了点头。

林翊掏出钱包看了看,然后宣布:“我够钱请你吃云吞面的。”

“什么?”黎承睿意外地愣了下,随即笑着说,“哦不用了,黎sir请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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