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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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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不得梁川总跟我说,只是区区五十万而已,你是姚安,你会有办法的。

原来这其中有故事那么多。

这是荒唐的一生,却不像是我的,由始至终没有选择给我,他人犯错,是我受着。

我按部就班的生活,不曾有过大奸大恶,为何偏偏是我。

日思夜想,我无数次的问过。

愈发的焦郁,心口处像窝了一团火,抽烟喝酒都是无奈之举,酩酊大醉后我撕心裂肺的哭过。

摇椅摇摇晃晃,指尖的烟被大风吹落,我半梦半醒的睁眼,有人递一枝花给我。

我神色木讷,他却笑我:“又再睡觉。”

“我们见过?”

“见过,但你一定不记得了。”他在我身前半蹲,说今天的风好大,把你的头发都给吹乱了。

我怔怔的看着,不确定的问他:“你是我的客人吗?”

“傻孩子,我是梁川啊。”

他这样说,刚刚还如沐春风的男人突然变得面目可憎了起来,让我失声尖叫,又一次大汗淋漓的醒来。

大肥猫被我吓了一跳,疯狂打了我一顿后跳去程乐乐的怀里。

大小姐拆一包薯片给我,问我梁川到底是谁,叫我夜不能寐,每次一做梦都有他。

他是谁?

对你而言他谁也不是,就只是一个普通人。

你或许还会喜欢他,说就爱这样虚伪的禽兽,好哥哥,操死我吧。

程乐乐兴奋到舔嘴唇,抱着肥猫在我面前坐下:“我可太喜欢了,多给我讲讲他。”

可我不想回忆了,过去那五年是苦不堪言的,我总记得他绑着我,拿一根钢笔,把什么事都做了。

他的小兄弟很大,每次我都吃不下,梁川就摁着我,一股脑的都给塞进去,凶狠的顶撞着。

也总是说,别人的嘴巴用来吃饭、用来说话,你怎么和别人不一样呢?

爱吃男人的大鸡巴。

我的血性都被他给耗光了,有时也觉得不可思议,我怎么还没死呢。

换一个人,估计孟婆汤都喝完了。

真不愿意提起他了,每一次都能看到无能为力的自己,又哭又嚎,颤抖着求他。

希望我能死在他前头,活着拿他没办法,那就等着变成鬼,生生世世不放过他。

但愿是只恶鬼吧。

程乐乐今年二十岁,新交一个律师男朋友都快四十了,离婚,带了两个孩子。

程乐乐爱到不行,宝贝长宝贝短的瞎叫,也总是问我,她有没有当后妈的潜质。

我看她没有。

程乐乐也不在意,她就是随口一句,踩着高跟鞋,说明天就去给大儿子开家长会去。

我躺在摇椅里笑,程乐乐真对得起她爸给取得这个名字,一般人都不及她的半分潇洒。

有一说一,我特别羡慕她。

同样羡慕的还有夏柳,她跟赛文搞上之后看别的男人都是蛤蟆,就连平时玉树临风的大老板都变得五官普通、相貌平平。

她无数次的问我,赛文那蓬勃生长的小宝贝,她何德何能,可以每天都拥有。

还吧唧吧唧嘴,告诉我非常美味。

哭笑不得,我觉得应该找个机会让她和程乐乐认识一下。

她们会是好朋友的。

姚淳忌日的时候我回了一趟燕京,她死的早,几乎没有人记得她,只有我一个人,一年又一年的过来看她。

带一捧花,我在她坟前蹲下,那天下了很大的雨,我的话都被雨声吞下。

摸一摸墓碑,她的相片还是小时候的样子的,而我长大了,是大姑娘了。

我说最近过得很好,只是难过,很久没梦见你了。

你有没有喝孟婆汤,是不是把我给忘记了。

姚淳,我特别想和你一起长大。

拿几颗糖果,我在她坟前放下,说害怕梁川,所以要先走,再见面又该是明年了。

回去时和季烽夫妻擦肩,多巧啊,我只回来这一次,居然还能遇见他。

季烽撑一把黑伞,陶影捧着白菊花,我们目不斜视的擦肩,听到有人问着:“这是不是梁川身边的那个姚小姐?”

“或许是。”

是季烽的声音,事不关己又冷漠疏离。

是我爱过的模样,当年我最爱的就是他的这幅嘴角,言简意赅又不近人情。

其实也有一点傲娇的假惺惺,嘴上说着不喜欢,又偏偏跋山涉水的跑回来,就像是今日的素昧平生,也只是看起来而已。

谁也不知道我们曾密不可分,约定也承诺,信誓旦旦的说你要等我。

心照不宣的,这成为我们之间的小秘密。

谁也不对谁说。

都过去了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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