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呀,好几个人呢,其实以前都不熟,不过小陈的老婆在食堂工作,我还跟她聊了一会儿。”
“是么,那还挺好。”
“对啊,她说工程结束以后,也会跟着一起安排在度假村工作,这样离家也近。”
“嗯。”提到小陈一家,仲磊突然问,“你想要个自己的房子么?”
“买房……哪是这么容易的事。”季苏缅说是这样说,但他当然是想的。
大多数留学生对搬家这件事一点都不陌生,但季苏缅好像碰到了什么诡异的际遇,从离开家就开始折腾“住在哪里”这件事。初到洛杉矶,他连续换了三个寄宿家庭,直到第四家才稍微稳定下来,住了一年多,他们因为工作变动举家搬到别的州,于是季苏缅再一次收拾行李,整个高中阶段他搬了五次家,上了大学申请到宿舍本以为从此可以安定下来,却因为室友夜生活过于丰富,没办法调整只能自己出来租房子,租房子又遇到一个毁约的房东,一个卖房子的房东,以及一个挤了七八个学生的房子……以致于季苏缅离开美国的时候,只有一个箱子的行李,皆因搬家次数太多。
他对房子存在一种爱恨交织的心情,既渴望又胆怯还害怕失去,描述得夸张一些,和爱情一样,只是爱情用钱买不到,房子可以买,但钱是最大的问题。
“磊哥,我们现在,还不到能买得起房子的时候,你等我,我先去考一个本科学位,然后做好这个项目,试试看能不能考个项目经理的证,等我两三年,好么?”
仲磊有些想笑,但季苏缅过分认真地在考虑赚钱养家,他又不忍心:“其实我有点钱,之前唱歌那会儿,给了我妈一些,她在县城买了套房,后来我一直也不回去,她就给卖了,所以首付是没什么问题的,买个两室的房子,不太大,每个月还贷也能负担得起。”
“两室?为什么要两室,你不跟我一起住么?”
“想什么呐你,总要有个书房吧,你现在每天看书工作都在床上,而且——”仲磊看了他一眼,促狭道,“你在床上学习也没什么效率,心猿意马的。”
“哎你这人,颠倒是非!不是你先动手动脚的么?”
“你不撩拨我动你干嘛……”
斗了一会儿嘴,季苏缅沉默,他想起和仲磊在一起许许多多的昨天,那些他早出晚归甚至夜宿机场的日子,不免难过。
“磊哥,咱们先不买,再等等,我不想让你那么辛苦。”
“嗯,听你的。”
季苏缅拥有被赵芯瑜艳羡不已的皮肤状态,被太阳晒过,只是微微变红,第二天就恢复,且不会变黑,连续两三个月在外奔波,还是白白嫩嫩一张脸,只是以前藏在皮肤下面一层薄薄的肌肉,慢慢显现出来,人也壮实了一些,以前奔跑着扑向仲磊的时候是挂在他身上的,现在可以给他撞一个踉跄。
“磊哥你等很久了么?”
“还好,明天不加班吧?”
“不加啊,明天我要睡到天荒地老。”
“少来,鸡都比你起的晚。今天咱们不回家住,带你去露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