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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七十四章 生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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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光,也是剑,只要是剑,就能封住。

木小九的拳头在一瞬间伸出了两根手指。

江湖上有个人外号叫“四条眉毛”,大名叫做陆小凤。陆小凤生平最得意的一门绝技叫做“灵犀一指”,这个名字来源于那句“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这门绝技最厉害的地方在于,它特别适合用来夹东西,就像筷子那样。

只是用筷子夹东西,人还常常会有失手,陆小凤用灵犀一指,只要不是面对境界高出他的人,他从来没有失手过,即便对方是传说中“一剑西来,天外飞仙”的白云城主叶孤城。

陆小凤是木小九的好朋友,很好的那种。

所以在木小九需要的时候,陆小凤把他的灵犀一指传授给了木小九,作为礼物。

而现在,木小九的最后一张底牌,赫然便是灵犀一指,当然,是经他改进过的。

剑光一闪而过,木小九的两根手指瞬间一动。

木小九有信心抓住燕十三的这道剑光,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那就是他手上的那副手套。

来自于古墓派,刀枪不入的蚕丝手套。

他曾经受听鱼之托,救过鱼玄机一次。鱼玄机这女子性格比较倔强,执意不肯欠下这个人情。偏偏她当时不但身受重伤,而且还身无长物,没什么能够拿给木小九作为回报的。

因此,在经过再三考虑之后,鱼玄机摘下了手上的蚕丝手套,送给木小九做了回报。

从那之后,木小九也曾带过这手套几次,但是不多。直到这次出岛,红袖刀被白愁飞打成碎片,回到了苏梦枕的墓中。红衣刀在他向祖明大师询问过后,也传给了南羽星。他现在随身所带的洞箫不过是一杆普普通通的竹箫,若是与同等实力甚至实力高出自己的人交手,用起兵器,那洞箫多有不便。

多番考虑之下,他还是把这副手套戴上了,没想到此时此刻,却是刚好能够用到。

两根手指,在半空中轻轻的合并到了一起。

剑光在这一刻,竟是真的被木小九的两根手指给死死夹住。仿佛是在做最后的垂死挣扎一般,那本来已经变得略有几分微弱的剑光突然一下子光芒大作,甚至逼的木小九两眼都略有些刺痛。

同时,木小九也能清楚的感觉到,那剑光正在疯狂的爆发着。杀意隐而不现,凝结在剑光之中,实在是让这道剑光强的有些过分了。

木小九运起全身真气,两指不断发力,誓要将这剑光死死地夹住。剑光则疯狂的挣扎,极力想要挣脱木小九的控制,刺入木小九的胸膛。

这场战斗,已经慢慢变成了木小九与这一道剑光之间的角力。

其实,若是落在旁人的眼里,这一战实在是好笑的紧。虽然剑光凶猛,但是木小九也曾不止一次的阻挡住剑光。若是他方才躲开一些,这道剑光不就完全造不成任何威胁了吗?

话是这么说,但是事实绝非如此。

夺命十三剑的第十五剑,而且很可能是更加强出原著中的第十五剑,真真正正的将燕十三的剑道推演到极致的一剑,若是那么好多,燕十三大可以立刻找一根柱子撞死了。

的确,木小九不是一般人,论轻功,当今武林之中他绝对是最顶尖那一批人中的一个。但是,这一剑,却并非是轻功好就能够躲得过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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