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卵如果被孵出或者死蛋的话,立马就会变得黯淡无光,像是块石头。
这是金告诉我的,在前五年,才端掉了最后一个念兽的彩色卵加工厂,他干的。
不过伤害已经造成了,这么年来,因为加工厂残酷的生存环境,活下来的健康的念兽数量只有二十,剩下的都已经精神失常,一解开它们的镣铐竟然对着柱子冲过去,一头撞死了。
而水晶羽骨鸟,全世界只剩下两百只,而实际上在“七大美色论”出来之前,因为他们的羽毛有剧毒,基本上没有人会捕猎他们,原本的数量在一千万左右。
而把火红眼,持有者是人类放在里面,更是其心可诛。
逼得原先有三千多人的种族在被猎杀之中仅存活了三百二十人躲在深山里面避世不出。
而这些才过去了六十年而已。
如果不与外人通婚的话,窟庐塔族现在存活的人估计更少。
而把“七大美色”传播出去的居然还是一名猎人,这也毫不例外,毕竟是念兽,又是在深山老林的鸟,没有猎人这种上山入海的能力,真得很难做到。
猎人协会做得保护动植物之类的,都需要耗费大量的金钱和人力物力,除了大家是真得热爱以外,在尼克罗看来还有赎罪的意思,他当初没能发现这件事导致的恶果。
金和我说这些,是希望我把能力用在正途上面。
不过他估计要失望了,我对成为英雄根本没有兴趣,虽然我也不知道我想要成为什么人。
我陷入了短暂的迷茫。
在这个时候,天野由雪说完了丹妮,又继续说,“莫科斯家族是看上了火红眼吧,这么大费周章的。”
席巴没回答他,转头问我,“楠雄,你有什么要补充的?”
如果我分析得太好,他不会又想让我当家主了吧。
我打算顺着天野由雪的话,随便应付几句就过去了,不过一眼就被席巴识破了,他威胁道,“如果你不好好说的话,我就停了糜稽的卡,再没收你的金裤子。”
喂喂喂,我当金裤子离家出走这种事情,就不要拿来威胁人了啊。
明明知道没有金裤子,我可以当花瓶的,我们家的花瓶还挺贵。
如果不是我这个年纪的确太小了,要不然我也可以去天空竞技场打比赛赚钱,赚一点就可以赌场大杀四方,根本不担心席巴的威胁。
我叹了一口气说,“火红眼还有‘窟庐塔的族地’,他们都想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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