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姿自嘲地想上辈子自己对赵美真,那叫避其锋芒。这辈子对宋潮起,就叫欲擒故纵。好歹,没上一辈子那么窝囊了。
宋姿正想的出神,宋潮起道︰“小傻,你字写的怎么样?”
宋姿回了神,斟酌了一下,才故意解释道︰“我是跟着太太教二小姐三小姐时识的字,至于写,我一个丫头一没时间练字,二也没那个条件练字。”
宋潮起自然晓得宋姿是什么时候学会的写字,那时候他们已经举家迁到了上海,他瞧着她和历时、历洪一起学写字,看她难得那么欢喜用功,每天回家总要问上她一句“小傻,字写的怎么样了”。
宋潮起并不点破宋姿的谎言,她会这么说,恰好证明了她没发现他的可疑之处,要么怎么她是“小傻”呢!心大着呢!(心大=心粗+豁达)
宋潮起没再废话,而是挽起了袖子,亲手研了研磨,上等的狼毫笔尖沾好了墨汁,递到了宋姿的手里。
“来,写个;我是小傻;给爷瞧瞧。”
这人不逗她不气她会死是吗!宋姿不满地瞪了瞪宋潮起,磨磨蹭蹭写了自个的名字,又写了他的,故意写的很难看。
宋潮起看不下去了,立在她的身后,握住了她拿笔的手,又重写了一遍他们的名字,道︰“你以后就拿爷的字当典范临摩。”
“你也不是什么大家。”宋姿嘟囔了一句。
宋潮起道︰“你说什么?”
宋姿还没来得及重复,就听门外头有人道︰“少爷,我给您送参茶来了!”
是雪俏。
人家轻伤不下火线,偷听完了王之语和宋姿说话,直接跑到了余妈那里将话原封不动地学给她听,余妈知道就等于太太知道,也就等于借了太太的手灭了王之语。
敢屑想少爷的女人,敢和她争姨太太位置的女人,全都不会有好下场。
办完了这件事,她才回房给自己的伤口上了白药。其实春枝下鞭子的力道并不算大,比起管家宋康可是轻的太多太多,放在以前她身上的这些伤真不算什么,哪里用得上精贵的白药。
但现在不同,她可是要伺候少爷的人,身上是不能留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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