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林夏醒来的时候,抬眼四处看了一下,发现是在一个陌生的宾馆,活动了一下身体,感觉下身剧烈疼痛,掀开了被子一看,林夏的脸色瞬间变白,仔细的回忆了一下昨晚的事情,不由自主的脱口而出:
“老娘这是被人捡尸了吗?!”
这时林夏注意到床头柜上压着一张字条,林夏赶紧拿过看了起来,只见上面写着:
下次再一副说教的口吻,就把你的嘴给你打歪,嘴里说着不要,身体倒是蛮诚实的,杨紫曦不是你闺蜜吗?你连闺蜜的男人都惦记,还有什么资格说教别人?没想到你还挺狂野的,昨晚我的后背被你抓得都是抓痕。宾馆的门卡在桌上,房钱已经付过了,临走之前我帮你叫了早餐,醒了打电话到服务台会有人送过来的。有时间欢迎你继续找我喝酒,对于你这种一杯倒的选手,我还是蛮欢迎的!
安迪
林夏瞬间感觉自己不想活了,这简直是大型社死现场,她用被子蒙住了脑袋,闻着被子里的气息,仿佛还有那个男人的味道在里面,此时的林夏不由自主的想起了昨晚的事情。
警局门口,叶晨颇为意外的看了眼林夏,然后开口答道:
“你行不行啊?我可从来不跟一杯倒的选手喝酒的,忒麻烦!”
林夏挺了挺胸,然后说道:
“有什么不行的?咱们走着,今晚不醉无归!”
叶晨似笑非笑的看着林夏,这可是你自找的,希望你不会后悔,叶晨说道:
“走吧,上车,报地方,准备去哪儿刷夜?”
林夏瞥了叶晨一眼,最后开口答道:
“就去我平时唱歌的那个酒吧,那里我熟!”林夏想着,如果我一不小心喝多了,也还有人照应,不至于便宜了你这个家伙。
“好啊,指路吧。”叶晨无所谓的耸了耸肩,在林夏报上了地址后,朝着后海开去,哪怕是晚上,四九城依旧是车水马龙,过了好一会儿才到了林夏所说的夜色酒吧。叶晨停好了车子跟林夏进了夜色酒吧,结果刚进酒吧,前台经理看到林夏来了,急忙拉住了她,开口说道:
“林夏,赶紧去救救场,今晚也不知道撞了什么邪了,驻唱的那个歌手,跟长在了马桶上似的,整个人都拉脱水了,刚送去医院,幸好你来了。”
“。。。”林夏一脸的懵哔,然后对着前台经理说道:
“你去安排他个雅座,这是我朋友,我唱完歌就回来陪他喝酒!”
“行了,你赶紧上台吧,这里交给我了。”前台经理火急火燎的说道。
林夏抱歉的对着叶晨看了一眼,结果这个家伙不耐烦的摆了摆手,示意她去忙,然后就在前台经理的指引下,去了一张雅座坐下。
只见林夏上了台,不慌不忙的演唱起了她的经典曲目《嘀哒嘀》,作为一名非专业歌手来讲,叶晨感觉林夏唱的还算是过得去,在及格线以上,叶晨叫来了服务员,来了杯马天尼,然后品着酒听着林夏的演唱。
叶晨不经意间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嘴角泛起了一丝笑意,这不是邵华阳嘛,呵呵,不好意思,今晚我要拔得头筹了,药瓶子,你得往后挪挪了。
过了没一会儿,唱完了歌的林夏来到了叶晨的对面坐下,接过了服务员递过来的水喝了一口,顺了顺气,然后开口说道:
“怎么样?这首原创是疯子写的,蛮好听的吧!”
“噗”,叶晨含在嘴里的一口酒结结实实的喷了林夏一脸,然后开口说道:
“你管这叫原创?是你没睡醒,还是我幻听了?一个富二代吹牛叉你也会当真?真是笑死我了,我是该说你很傻很天真呢,还是该狠狠再打你一次脸呢?”
林夏面无表情的看着对面的这个家伙,今天从晚上见到他开始,就没一件顺心的事儿,先是被他直接打脸,然后又是间接打脸,让林夏感觉自己都产生抗体了,不论这家伙说出什么话来,她都感觉自己可以做到古井不波,然而让她没想到的是叶晨却再一次触动了她的神经,她抓了几张纸巾,将脸上的酒水擦干净,然后开口问道:
“你是什么意思?你说疯子在吹牛,意思就是这首歌不是他原创的?”
叶晨的脸上划过一丝不屑的笑容,然后开口说道:
“这首歌是一个叫做侃侃的歌手写的,2006年,她推出第二张个人音乐专辑《老家》,收录了包括《滴答》、《网络情缘》等在内的11首歌曲及1首伴奏,跟你口中的疯子没半毛钱的关系,只不过是因为这首歌足够小众,所以才可以被疯子拿来扯虎皮做大旗,剽窃没关系,好歹找首没发行过的新歌,找首小众歌拿来当自己原创也忒不走心了!”
林夏一脸的震惊,然后开口说道:
“你说的都是真的?”
叶晨抿了一口酒,然后放下酒杯,敲了敲桌子,开口说道:
“你又不是没长手,自己不会查吗?别告诉我这里没有联网的电脑?”
林夏第一时间起身,朝着吧台走去,那里有台用来收银的连了网的电脑,她跟吧台的收银员打了声招呼,然后在上面噼里啪啦的一顿操作,最后垂头丧气的走了回来,这时就听叶晨的声音传进了她的耳朵:
“咋啦这是?被人煮了?”
林夏狠狠地瞪了叶晨一眼,因为她知道这个梗,前两年易服芬感冒药的那个广告她也看过,她咬牙切齿的说道:
“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叶晨也不以为意,接着对林夏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