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笙虽说看风景看得挺带劲,但也粗略地计算过一下这半天薛域推她行走的距离,保守估计的话
大概也就只能累挺一头驴吧,够客气的了。
没事,不妨,不碍事,我一点儿都不累的。薛域给她又往上拽了拽有些曳地的斗篷,松了松身上的狐裘,一脸真诚地发问,没事儿你还想去哪里折不,去哪里转转?我再推你过去?嗯?
你连这儿都能忍?真了不起!齐笙拍拍手掌,比出个大拇指,是发自真心地在夸他,又实在怕把他给累死了,状似无意道,算了,不去了,你就推我在附近转转得了。
对了,你也大半天没吃东西了。齐笙于心不忍,从纸包里捏出块红豆方糕,伸手递给他,要不要来一个?
在这种情况下,薛域心里十分清楚,但凡他脑子没毛病,都不会傻到接过来自己吃。
于是他嘚嘚瑟瑟,身子保持不动,只送过去一颗目光灼灼、表情期待的狗头,张嘴道:那你喂我?嗯?
你事儿真多,记得别咬我手!齐笙望着薛域为了给她推轮椅、搞得沾满汗液的双手,低声哔哔、骂骂咧咧、不情不愿地把块红豆方糕填进薛域的口中,登时就把爪子撤了出来,脸拉得厉害,还有很烫的,你吃时小心点儿。
薛域表面乐到憨憨点头,心里的辛酸泪却早止不住开始哗哗流。
五年了,都整整有五年了!
她上一次喂他吃东西,还是上次、他十二岁晕倒在墙角时,她颠颠凑过去,蛮横不讲理地给他喂进去一颗糖,还用又香又软的掌心把他的嘴给捂上
他这会儿就是后悔,非常后悔。
他真傻真瞎,真的。
为什么那时候,他没早些发现小姑娘居然如此可可爱爱、招人喜欢,把他整个人都吃得死死的,甚至还能对她吼出走开,不要这种混账糊涂话呢?
天晓得他如今想方设法跟她接触一下、套套近乎,费了多少心机,有多艰难?有多豁出老命?
齐笙又不是长在薛域肚里得蛔虫,当然不会猜到他居然吃个红豆糕都能考虑那么多,甚至触及到了不足为外人道的少年阴影。
噫,那不是表哥吗?齐笙兴致勃勃地歪歪头,就见在旁边不远处,杨明祺身侧跟着个蓝衫女子,与他同行,她定睛一看后才认出来,惊叫道,呀,居然是孙竹迎哦!
杨明祺当惯了二十一世纪的垫底差生,走路万年不变地晃晃荡荡,简直没个人样儿,指着前头的门匾,热情介绍道:挺好找的,就那个六六六书斋,就是我家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