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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律觉得年蔻蔻很有趣。
一直以来,简律的生活都是简单、规律、充满节制,但是遇到年蔻蔻之后,简律觉得自己的生活开始有了一点趣味。必要的朋友交往简律不会拒绝,但却不意味着他会花很大的精力在维持朋友关系上。其实他和陆禹季之间远比林洵亲密,但是他很乐意同林洵聚在一起,因为很大几率会碰到年蔻蔻。
年蔻蔻朋友关系很简单,在A市只有周繁依和她亲近。因此,若是和林洵聚在一起,能见到周繁依,就一定能见到年蔻蔻。倒不是说年蔻蔻喜欢做电灯泡,只是周繁依怕蔻蔻一个人无趣,总是想着方法找蔻蔻出来玩。
简律觉得年蔻蔻像一只简单年幼的小兽,满满的心事全部都装在她那双清澈的眼睛里。她大概觉得自己把喜欢林洵的这件事隐藏得很好,可是那种明明喜欢到忍不住靠近却碍于是好朋友男朋友这层关系而不得不成为旁观者的丧气、自责与烦恼,简律都明明白白看在眼里。
简律知道年蔻蔻害怕自己,同时也很享受年蔻蔻见到自己的慌乱,如果把她抱着怀里,她的表情一定很有趣。其实,那天在陆禹季房间里,简律就多多少少猜到了是蔻蔻。但简律有点不敢相信,也不愿意相信。除了难以接受之外,简律更多的是恼怒。明明是自己的猎物,却在自己不留意时被他人吃干抹净,这真的是一件令人挫败又生气的事情。
碰巧公司有急事要出差,简律按捺住自己急于求证的心,当天就飞到了外地。期间听闻陆禹季正在大张旗鼓地找一个女人,简律觉得自己心烦到了极点。那个傻子,以为惹上了陆禹季之后能轻易撇掉关系吗?
忍着心里的烦躁,简律把事情处理得差不多,没有等团队就自己飞回了A市。等去到年蔻蔻家看着她脚腕处那碍眼的东西,简律突然有种尘埃落定的感觉。在自己看不见的地方被人吃干抹净,真是不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