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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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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默皱眉。

“幕后黑手,果然是周家!”

李子柒咬牙切齿。

“我看看!”

孙默接过了账本:“能定罪呢?”

“他想狡辩都没借口!”

李子柒撇嘴,那个白鸟真人,要么文化太低,不懂得用只有他自己知道的密语记账,要么就是担心有一天被周家卸磨杀驴,所以记账的方式清清楚楚,就差把周远志的名字写上一百遍了。

这罪,洗不掉了。

李子柒又翻开了其他的牛皮包裹,除了账本,还有几分私人信函,别看不多,等小荷包看过字迹和内容后,就知道周远志这次死定了,不,是死透了。

“你觉得还有其他人吗?”

孙默眉头紧蹙,他想起了那个李璨。

“你是说李王爷?”

李子柒也想到了同样的问题。

“周远志一个富商,能量再大,能大的过金陵刺史?”

孙默知道,中土九州和中国一样,也是官本位的,权利大于金钱。

“别说刺史了,他见了金陵知府,都要跪迎的。”

李子柒知道,这种富商后面,都有朝中的大佬做保护伞,没办法呀,没有后台,早被人盯上把血吸光了。

“你们两个说什么呢?快来欣赏战利品呀!”

赢百舞找出了两个小瓷瓶,里面装满了丹药:“这个是什么呀?”

李子柒看了一眼:“血参丹,止血补血的时候用的,看样子,应该是天极。”

丹药的级别,和功法一样,分为圣、天、地,其中每个大品级又分为下品,中品、上品、以及绝品。

随着小瓷瓶的瓶塞拔掉,一股浓郁的药味就弥漫了开来。

的确不低,白鸟真人干的勾当,让他时常要冒生命危险,所以备足了疗伤的药物,而且都是天极中品。

这些丹药,一部分是他自己买的,一部分是周远志赞助的,加起来,总共价值十几万两。

每次出门,白鸟真人都要带足了药品,只是这一次没想到孙默会突然杀进老巢来,于是全都便宜了他。

当啷!

轩辕破丢掉了长剑。

“你干什么?”

赢百舞不满,她早就想要欣赏这把长剑了,只是轩辕破拿着,她不好意思要,可谁知道他竟然随便丢。

“没干什么呀?”

轩辕破喜欢打架,自然对武器情有独钟,不过欣赏过后,就会扔,因为不管你们有多好,反正都没我的银酱好。

“啧,居然是名剑白鸟,那个人贩子的道号,不会是根据这把剑取的吧?”

李子柒意外。

“这是名剑?”

赢百舞眼睛一亮,立刻把长剑拿了起来。

“嗯,看造型,应该是了!”

李子柒博闻广记,知道很多东西。

这把长剑,一指半宽,五尺长,剑身锻造着飞鸟图案,看上去秀气又美丽,宛若一位豆蔻的少女。

剑萼也是百鸟展翅的造型,剑柄末尾的流苏璎珞,在油灯下,色彩艳丽。

“什么品级?”

轩辕破好奇。

“灵器上品。”

李子柒回忆着这把剑的资料:“它或许在坚硬上不如其他武器,但是它有一个特质,那就是使用者将灵气灌注进剑刃后,可以射出一只白鸟状的剑气,杀人与千里之外。”

“哇,千里之外?”

鹿芷若惊呼。

众人回头,就看到木瓜娘下来了,她刚才一直忙来忙去,照顾那些被救出来的女孩们。

要说心地善良,鹿芷若绝对是no.1。

“只是打个比方!”

李子柒解释。

“为什么又要打比方?话说比方到底是谁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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