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绝代名师 书架
设置 书页
A-24A+
默认
第309节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

不过该讲的还是要讲。

“两个人很快发现,自己太天真了,因为船上装了太多的金银珠宝,所以船速变慢了,一个小时,是绝对回不到岸边的,而蜡船,还在继续融化。”

“乙急的团团转,然后过了几分钟,他就看到甲开始往海里丢金子,因为减轻了载重,船速开始加快,乙进了船舱,看着那些金子,真的不舍,又这么纠结了一会儿,眼看着甲的蜡船越跑越远,乙也只能忍痛丢金子。”

“乙挑了那些不值钱的开始扔,每一次看到金子落水,他的心都在疼,一亩地没了,一亩地又没了,然后是一个又一个的小妾也没了。”

“乙不想再扔了,但是随着太阳高高升起,气温升高,蜡船融化的更快了,照这个样子,两个人绝对要船毁人亡。”

“这个时候,甲的船已经完全跑的没影了,乙爬在桅杆上眺望,不停地祈祷,希望尽快看到陆地,也想让船融化的慢一点,甚至拿木桶打了海水,不停地泼在甲板上,给蜡船降温,这个办法,真不如扔金子,于是为了活下去,他只能继续丢金子,丢呀丢,丢到最后一箱子宝石的时候,他痛哭流涕,死死地抱着不想撒手了,要是连这个都没了,自己这一年多来受的苦,不是白吃了吗?”

“乙抱着箱子,不停地祈祷,就在这种折磨中,整个蜡船,突然一顿,然后开始下沉,他跑到船舱一看,发现是船板融化的太薄,承受不住海水的压力,被挤破了,这一下,乙彻底慌了,丢掉了最后一箱宝石,丢掉了身上的衣服,丢掉了食物和淡水,丢掉了一切可以丢的东西,但是没用,船沉了,他也淹死了。”

“那个甲呢?”

鹿芷若好奇。

“乙觉得,甲肯定也早死了,但是他不知道,甲当机立断,早早的就扔掉了所有的金银珠宝,只在手指上留了十个戒指,蜡船是沉了,但是距离陆地并不远,甲幸运的游了回来。”

“再次见到智者后,甲给了智者五枚戒指,然后带着剩下的五枚回家了,虽然钱不多,但是足够他买十亩良田,娶一位妻子了。”

孙默的故事讲完了,李子柒立刻递过了一个鹿皮水囊。

“百舞,你是聪明人,你该明白,金钱会蒙蔽你的双眼,也会成为你的负担,让你前进的脚步放缓。”

孙默看着财迷少女,语气真诚:“钱是好东西吗?是,但是你现在,已经不需要为钱分心了,你就算不想长生不死,也可以找一件你想做的事情。”

金玉良言发动了,金色的光斑,洒在了赢百舞的身上。

“我想做的事情?”

赢百舞想入了迷茫中,她这辈子最大的理想,就是吃饱穿暖,有花不完的钱,就连修炼,也是想学剑舞,就是为了以后子子辈辈不饿肚子。

孙默没有责怪赢百舞,身为老师,他见过太多贫困家庭出来的学生了,最可悲的,其实不是别人的起跑线,是你的终点,而是你们压根就不在一条跑道上。

你追呀追,努力了一辈子,却根本连对方的背影都看不到。

顾秀珣陷入了沉思中,那个童话故事,没多大的意思,她一口气能编十几个,但是后面这句‘做想做的事情’,却是让她感慨万千,想起了她的学生时代。

“可惜了,如果学生时代,有孙默这种同窗,应该会很有意思吧?”

顾秀珣看向了孙默,展颜一笑,不过现在也不晚呢,作为一个聪慧的女人,顾秀珣喜欢结识有内涵,有深度,有思想的朋友,这样日子才不会无聊。

“哎,孙默有颜值,有思想,也有实力,本该是个男朋友的好人选,结果还有个未婚妻!”

顾秀珣遗憾。

叮!

来自顾秀珣的好感度+100,友善(480/1000)。

听到提示声,孙默一脸懵逼,你是老师耶,你怎么被感动了?原来你是这么天真纯情还信童话故事的人呀?

说实话,这也就是在中州唐国,要是还在以前的班级上,孙默绝对不会讲这个故事,不然第二天就能成为学生们的笑柄。

原因无它,太幼稚,这年月,连小学生都不信童话了。

看看李子柒三人,就连最单纯的木瓜娘,都没有贡献好感度。

“我算是白费口水了。”

孙默欲哭无泪,随即在心中发誓,我要是以后再讲童话,我就是狗!

“老师!”

赢百舞语气郑重:“我明白您的意思,我以后不会再把钱看得那么重了,不过我有一个问题!”

“说!”

孙默微笑,这种时候,就应该让气氛轻松一些。

赢百舞犹豫再三,最后看向了孙默,目光中有忐忑,有希冀,不过更多的还是紧张和不安:“老师,你会养我吗?”

“咳咳!”

孙默吓了一跳,这话要是搁在现代,被别人听到,自己这职业生涯基本上也就算完了。

李子柒和鹿芷若脸色一变,而顾秀珣则觉得很正常,在中土九州,老师和亲传弟子的关系就是这么亲密。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可不只是说说的!

如果赢百舞过的不好,孙默有义务照顾她,当然,孙默老了,赢百舞也要为他养老。

“老师,我很好养的,每天只吃馒头和咸菜就可以。”

赢百舞看着孙默,重要的是不是吃什么,而是和谁一起吃。

“这个,不是钱的问题。”

孙默纠结,这个问题太难回答了,以他现在的底蕴,把赢百舞当小公主养都不成问题,但这与钱没关系:“百舞,我希望你有独立的人格,以自己的眼光去看待事物,而不是会考虑我的存在。”

赢百舞摇了摇头,被孙默所救,被老师从地狱一样的泥沼里拉出来,赢百舞对孙默是尊敬的,已经把他当做了父亲。

财迷少女是爱钱,但是如果孙默要用,她会立刻双手奉上,甚至是自己的生命,都会献给他。

说白了,赢百舞从小有父亲,但是那个烂赌鬼太人渣了,她一点父女之情都没感受过,而现在的孙默,无论形象还是实力,还是对自己的关心,都让赢百舞百分百的迷恋,现在的孙默,就是自己心中那个理想的父亲。

她尊敬孙默、她崇拜孙默,她想和他待在一起。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
首页 书架 足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