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默不介意。
“……”
圣甲虫心中有一句妈卖批,超想骂出来,感情你不是偶尔应急坐一次,是想骑我一辈子呀。
做人,怎么可以如此无耻?
“主人,我这身份,当坐骑,被子民看到了不好。”
圣甲虫哀求:“我也是要面子的虫呀!”
“放心,这里没有埃及利亚的人,不知道你是圣甲虫,就算被看到了,丢脸的也是我。”
孙默耸了耸肩膀:“毕竟骑着一只屎壳郎,就算是王子,那也会遭到白眼的。”
“那你就别骑了呀!”
圣甲虫心中狂吼,可是这种反驳,它不敢说,因为它发现,孙默的耐心已经快要消失殆尽了。
“快点,别废话了。”
孙默催促。
“我他么多什么嘴呢。”
圣甲虫想抽自己。
“别郁闷了,你是发现了敌人的老巢吧?等灭了那里,我允许你吃个饱。”
孙默也不是那么无情的。
他这么做,就是在驯服圣甲虫,大棒和胡萝卜,都要给。
“主人,你看,我这脊背这么宽阔,最适合托人了,保证稳稳的。”
圣甲虫立刻变脸,媚笑着自荐。
孙默手背上的那个契约纹章,紫色的光芒大盛,消散后,就留下了一只越野车大小的圣甲虫。
夜色下,它周身氤氲着紫色的气雾,看上去神秘又瑰丽。
“主人,您坐稳了!”
等孙默跃到脊背上,圣甲虫立刻开跑:‘走你!’
这就叫兜风吗?
圣甲虫翻山越岭,真的是如履平地,也或许是为了吃到那些脑浆子,它竟然开始玩花活,过弯的时候,也不减速,直接一个漂移。
反正就是要让主人开心。
“……”
看着圣甲虫倒腾着几条腿,蹭起了大量的灰尘,孙默目瞪口呆,你也不怕给瘸了吗?
一个上京赶考的书生,擦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扶着一棵大树喘气。
现在是盛夏,晚上走,比较凉快,而且劫道的匪徒也比较懒,这会儿都在老窝里睡懒觉呢,所以比较安全。
唯一的麻烦,就是豺狼虎豹比较多,不过尽量从大路走,应该就没什么问题了。
“等我考中了进士,我一定要买一匹千里马!”
书生敲着发酸的小腿,突然间,一脸呆滞,望着不远处。
因为一只巨大的爬虫,闪电一般,从大道上冲过。
“那个虫子上面,竟然还托着一个人?”
书生震惊,揉了揉眼睛。
“话说那好像是一只屎壳郎吧?可是为什么这么帅气呢?”
突然间,书生就不想买千里马了,不过这种虫子哪里有卖?
好想要呀!
要是骑着一只这么漂亮的虫子跨马,不是,是跨虫游街,那我一定是进士中最耀眼的崽儿。
“主人,那边有一个人类!”
圣甲虫回头,舔了一下口器:“我能不能加个餐?毕竟跑了这么久,也累了。”
“滚!”
孙默言简意赅。
……
等圣甲虫的速度放慢,开始避开大路,在草丛植被中前行的时候,孙默知道,敌人的老巢要到了。
果然,十多分钟后,一座庄园,像是猛兽的獠牙,镶嵌在一座大山的脚下。
“主人,那些刺杀你的黑衣人,都跑进了这里。”
圣甲虫邀功:“我打探了一下,貌似是一位王爷的别院。”
“王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