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娘做了决定,要举荐孙默。
“孙家哥哥放心,俺老猪一定为你和当家的说项,让你留下来!”
猪肉贵拍了拍孙默的肩膀。
大脏手,直接在孙默的举人团衫上留下了一个手印。
孙默却是不在意,反手拍了拍猪肉贵:“那就多谢郑家哥哥了!”
老板娘和店小二注意到了这一幕,不由的暗暗点头。
这年月,阶级森严,孙默身为举人,却不嫌弃粗俗无礼低贱的猪肉贵,这本性,很好!
孙默赶着马车,和孙二娘,没错,老板娘和孙默是本家,也姓孙,而且在家里排行老二,所以匪号就是孙二娘了。
一行人到了昭山湖边,店小二就光着膀子下了水,很快,从芦苇丛丛的深处,驶出了一条小船。
“孙家哥哥,咱们先上岛!”
猪肉贵最服有本事的人,而孙默便是,这一路上,他问的最多的就是孙默如何血溅百美楼。
“嗯!”
孙默把梅娘从马车扶出来,然后卸掉了马车的底板,从里面取出了两把长弓,三壶羽箭,两把雁翎钢刀,一把短刀。
“……”
孙二娘三人看傻眼了。
尤其是这些武器上,还带着凝固后呈现暗红色的血渍。
说实话,他们还是不信孙默一个人能屠了百美楼,现在看到这些武器,终于信了。
“孙家哥哥,你是这个!”
猪肉贵再次比了一个大拇指,然后看着一把钢刀,挪不开眼。
“你倒是识货,这是庞季礼贴身保镖的佩刀!”
孙默说着话,拿了起来,蹭的一下,拔了出来。
雪亮的刀锋,能晃瞎人眼。
“好刀!”
三人大赞。
孙默还刀入鞘,抛给了猪肉贵:“喏,送你了!”
啪!
猪肉贵接刀,却是一脸惊诧。
“啊?”
猪肉贵愣了一下,便赶紧还刀:“这可不行,太贵重了!”
“咱们意气相投,难道还不如一把刀?”
孙默脸色一冷:“你莫不是瞧不起我?”
“哥哥,这是哪里话?”
猪肉贵急了。
“好了,既然孙家大郎给你,你就收起来。”
孙二娘调笑:“以大郎的本事,这种宝刀,以后想要多少有多少!”
小船上,猪肉贵抱着宝刀,开心的像一个一米八的孩子。
抵达昭山贼巢的时候,孙默也知道了,这里的话事人一共有三位,也就是三位当家的。
大当家姓黄,曾经是个捕快,因为犯了事,跑上了昭山,是混吃等死的那种,二当家姓仇,因为未婚妻被地主凌辱,于是他趁夜杀了地主一家,和几个兄弟,一起上了昭山。
他们最凶,也最能打,外出劫掠的欲望最强!
三当家姓吕,是个和事佬,曾经是个富家公子,因为被朝廷官员迫害,家破人亡,不得已,投了昭山。
听着孙二娘如数家珍,孙默一阵无语,你把老底对我这种新人都揭了,真的好吗?
现在看来,这也是一群乌合之众,想靠着他们打天下,自己的路,果然还是任重道远。
昭山是这八百里水泊的一处湖心岛,如果没有熟识的人带路,绝对会迷失在芦苇荡中。
这也是贼人们没有被剿灭的一个大原因。
“二娘,你回来了?”
码头上,有几个捞鱼的汉子,和孙二娘打招呼,然后目光就落在了孙默和梅娘身上。
“嗯!”
孙二娘的地位比较高。
当然,也可能与她长得比较漂亮有关,比起梅娘,也只差一份,但是却多了一份野性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