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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2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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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过不下去的人家,都会选择这条路,把孩子送出去。

二牛沉默。

他家现在是方地主家的佃农,听爹说,以前家里有六亩水田,结果就因为借了地主家一次钱救急,就变成这样了。

高利贷真心还不起。

“呸,就算看到了红巾军,我也不会给方家报信的。”

狗子吐了一口口水。

两个人准备抄近路,于是进了一片竹林,可是很快,身体就僵住了,因为竹林中,有一百多条大汉,正在休息。

他们穿着红色的衣服,头上戴着红巾,在夕阳上,像火焰一样。

“红……红巾军?”

二牛吓的腿都在抖了。

“快跑!”

狗子低吼一声,推了二牛一把,而本人,则是留了下来,同时握紧了挂在腰间的柴刀。

这纯粹是本能的反应。

虽然红巾军号称替天行道,不伤害老百姓,可好多人终究没亲眼见过,万一是假的呢?

“嚯,这小子年纪轻轻,便如此讲义气,将来必定是一条好汉!”

猪肉贵的嗓子很大,看着狗子,很是欣赏:“少年,你要不要来昭山落草?”

“你就是燕子李三?”

狗子大着胆子询问。

“你觉得他这么胖,配当燕子吗?”

有人调侃,惹得一大片笑声。

“俺叫猪肉贵!”

猪肉贵打量着狗子:“走,我带你去见头领!”

狗子鬼使神差的跟了上去,他以为那位红巾军老大,会是膀大腰圆,面脸横肉之辈,可是没想到,却是一个英俊潇洒的青年。

他坐在一块大青石上,拿着一本书卷,聚精会神的阅读着,夕阳的光芒,落在他刀削斧刻的脸上,更是透出了一股子儒雅的气息。

这竟然是一个强盗头子?

狗子傻眼,他家没钱,去不了私塾,但是他去偷听过,那位私塾先生的气质,让他惊为天人,可是和这位青年一比,简直不堪一提。

很快,狗子看到,那个青年开始训斥那个猪肉贵。

说什么劝人落草为寇是害人,像他这般少年,应该去读书,去学做人的道理,去学一技之长,即便不能报效国家,也最起码让家人衣食无忧。

不知道为何,听着这些话,狗子的心,被触动了。

“回家去吧,晚上别乱跑!”

孙默朝着少年笑了笑,掏出一锭银子,抛向了他:“送你了,少年人,一定要读书,如果没进学,就去私塾,如果进了学,那就用这些钱,去江州城看一看,开阔一下眼界!”

狗子一脸懵逼。

别说自己,就是父亲,从小到大,都没摸过碎银,现在这一锭银子,至少五十两吧?

能把我卖十次了!

“大郎,时间差不多了。”

孙二娘来请。

“嗯,通知下去,准备出发!”

孙默合上了书,从少年身边走过时,犹豫了一下,把书递给他:“这是一本《史记》,闲来无事,可以看看,毕竟读史使人明智!”

噗通!

狗子跪了下来,使劲磕了三个头。

“大头领,我愿意落草,跟着你干!”

狗子说完,却发现,那个笑容温煦,像极了春日阳光的青年,脸色沉了下来。

“少年人该目标远大,追求封侯拜相,当什么贼寇?”

孙默拒绝。

孙二娘看到这一幕,美眸中,异彩涟涟,满是尊敬。

别的头领,巴不得养一些少年死士,天天劝人落草,可是孙默,却是为他们着想。

难怪他会自称名师孙默红巾军呢。

方地主很怕死,这段时间,家丁护院足足多了一倍,而且为了让他们卖命,薪水都翻了一倍。

只可惜,孙默的红巾军,也早就进化了,现在距离他们第一次出征,已经过了三个月,历经劫掠二十多场,说一声经过了血与火的淬炼,毫不为过。

熟练的夜袭,按部就班的小队进攻,当红巾军趁着夜色杀入地主家后,战斗基本上就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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