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丁们要钱,但更要命,在看到这些身穿红衣的贼寇,果然如传闻的那样,悍不畏死,刀法精湛后,他们的士气迅速的崩溃了。
当然也有不怕死的家丁刀客,可是在孙默带着精锐,猛攻一轮后,也就溃散了。
“要是有火药就好了!”
孙默看着几个倒在血泊中的红巾军,很是郁闷,他知道火药的配比,但是材料不好搞。
现在,孙默的队伍很庞大,足以搬空整个粮库,但是他还是按照惯例,留下了三分之一,分给村民。
村民们都蒙着面,喜滋滋的搬着粮食,最后又一把火烧了地主家。
天明的时候,村里有不少青年和少年,或是在父母允许后,或是私自跑路,反正足足几十号人,去追孙默的红巾军。
贼寇们也早已习惯了这种事情,不用孙默安排,直接带着他们运粮。
……
“四当家回山了。”
当船队出现在山寨附近的水面上时,就有贼寇喊了起来,然后一群一群的认出来,迎接他们。
“又是满载而归呀!”
“我也想跟着四当家吃香的喝辣的!”
“也不知道红巾军还让不让加入了?”
贼寇们看着船上搬下来的货物,眼热的要死。
大当家站在山坡上,看着弟兄们陪着笑脸欢迎孙默,脸色越发的阴沉。
关于孙默是不是四当家的事情,自己还没做决定,但是贼寇们都开始这么叫了,这意味着孙默的声望正在超过自己。
最麻烦的是,他每一次回来,都会带一批新人。
这些新人,只认红巾军,不认他这个大当家。
“再这么下去,我这山寨,就要被鹊巢鸠占了。”
大当家的不想坐以待毙,必须想个办法,压制孙默了,让他知道,谁才是老大。
“孙兄,一起喝两杯?”
三当家来了,请孙默喝酒。
酒桌上,三当家苦劝。
“我听到一些消息,你闹得太过火了,江州巡抚决定派兵剿灭红巾军!”
孙默撇了撇嘴巴,不置可否。
“孙默,收手吧!”
三当家叹气:“大景国虽然昏君当道,佞臣横行,但是依我看,这国祚至少还有五十年才会衰败,咱们安安稳稳的混日子不好吗?”
“你读书为了什么?”
孙默反问。
“自然是为了牧守一方,养黎民万千!”
三当家虽然是个秀才,可也是有大志向的。
“我读书,是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哪怕是做了贼寇,我依然不改初心!”
孙默喝了一杯酒,掷地有声。
三当家彻底愣住了,这四句话,宛若一道惊雷,劈在他的天灵盖上,让他震撼的无法言语。
“既然昏君无德,那换一个明君不就好了?”
孙默轻笑。
蹭!
三当家吓的站了起来,这种话可是大不敬,要被诛九族的。
“都做贼寇了,反正是死,害怕什么?”
孙默耸了耸肩膀。
“等等,换一个?你是想……”
三当家猜到了一个可能性。
“打出红巾军的名气,然后逼迫朝廷招安,到时候,咱们这支兵马,可以扶持一位明君登基!”
孙默是骗三当家的。
“虽然很难,但不是没有操作的机会。”
三当家没心思喝酒了,皱着眉头琢磨,他这辈子,都渴望洗白,进入朝堂,做官对他来说,有着巨大的吸引力。
“巡抚要杀我?”
孙默笑了:“这八百里水泊中,藏着多少贼寇?有几支甚至为祸百年,你说我帮他剿灭了他们,会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