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丽芳已经在家里休息了好几天,本来好多事情都是由着张丽芳忙活的。
可是现在张丽芳的脚伤还没好,这家务活一下子全都落到了张妈的身上。
张妈白天还要上着班,晚上有时候还加夜班,一天天地几乎脚不着地。
这不看见张丽芳迈开脚,出了房门,就知道张丽芳的腿脚已经好得七七八八。
想想也是,又不是多严重,这都歇了半个多月,也该好了。
若不是张丽芳说了一门好亲,程妈的容忍度可不会这么高。
唉,妈,我这就去。一包盐没几个钱,张丽芳手里还有何建国给的钱,便没有跟她妈要。
程瑶一听张丽芳要出门,瞬间眼睛就亮了。
是时候拿回我的镯子了,程瑶心中如是想到。
妈,我想去百货商店逛逛,看看有什么需要买的。程瑶忽然站起身说道。
程妈没有多想,马上就要到上班的时间,他们该去上班了。
成,想去就去,想买什么就买。说罢,程妈就从口袋里掏了十块钱给程瑶。
别舍不得话,要是买大件儿,你回来再跟妈要钱。女儿戴的一直是旧手表,程妈一直就打算着这几天空了上百货商店给女儿挑一块手表。
下乡上工,不知道时间可不行。
所以,这手表必须买,正好小儿子弄到了票,放着也是放着。
再说了,别地儿的东西,能有首都的好?
闺女戴着漂漂亮亮的手表,去了乡下不仅能让那些人高看一眼,也能唬住人。
在欺负小女儿的时候,掂量掂量自己能不能惹得起。
妈,我手里还有钱呢,不要。程瑶把钱塞会到程妈的手中,一溜烟跑开了。
程妈笑着摇了摇头,招呼程妈一起去上班:老程,时间不早了,咱们赶紧走吧。
得亏是程爸程妈上班的地方近,他们才能如此悠闲。
小妹,我也得走了。你好好玩儿。程现的工作的地方就在他爸妈的厂子附近,他爸妈都出发了,他自然也得走。
至于程玥?
她更远,所以一般情况下,中午都不回来吃饭,在厂子食堂解决,今天亦是如此。
我知道啦,二哥。
程瑶笑着挥手告别。
说来,这程家的气氛是真的不错。
要不是她是个外来的,都想留在京市了。
不过想到自己的修仙大业,这点子杂念立马甩出了脑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