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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色的锦盒应景地从顾煜作战服的口袋里掉出,他躬身去捡,不想阚云开快了一步。

我这是掉落圈套了?在驻地那点可怜的光源照射下,她看见那两个烫金的字母,笑意充满眼底,蓄谋已久啊,队长。

第三十四章

打开铭牌封扣的小盒, 戒指置于绒布中央,素圈上嵌着一颗钻石,在绯色的晚霞下折射出夺目的红光。

顾煜记得她不喜欢钻石, 但那世界上最坚硬的东西象征着他们独一无二的情愫,更代表他对她的承诺与忠诚, 是一种不可或缺的仪式。

阚云开失神几许, 视线粘着在掌心那枚冰凉带着异温的戒指上, 氤氲之雾蒙了眼前景物,她问:什么时候买的?

顾煜说:从你家里出来那天。

那天意味着什么,二人再清楚不过, 阚云开不想去猜测如果这次没来苏国, 这段关系, 这枚戒指, 会有何归宿。

阚云开饶有兴致地问:那你有没有在楼下看看, 到底哪个男人会来?

顾煜没有回答, 鬼知道那天他在车里坐了多久, 他像是蛰伏在黑夜中的孤狼, 每一个出现在楼前的可能异性都如霰弹般刺穿骨肉。

他拿过盒子, 取出戒指, 戴在阚云开右手无名指上,尺寸略大一圈, 但无伤大雅, 他抬起她的手, 轻吻落在指尖, 道:喜欢吗?

唇吻所及之处, 似游火渡过, 指尖发烫, 你这算是求婚吗?

那些年,风靡一时的偶像剧求婚名场面成了诸多少女对爱情的期许,阚云开也曾幻想是否会有一人的出现让她对非己之人的信任基本回归。

然而,辗转多座城市,走走停停多年,到头来还是独自一人对抗长夜漫漫的孤寂。

此时此刻,大概就是她想要的名场面,她能确定没有哪一瞬间比如今更珍贵。

她要的真的不多,只他一人而已。

非洲大地旱季炙热的风拂过两颗赤诚的灵魂,身后面包树延续着生命,那轮逐渐现身见影的明月隐约当了见证人。

顾煜从她身上得到的不只是一份浓烈真挚的爱情,而是对人世情感的再期待,换言之,是留恋世俗的宽慰借口。

你送的,我就喜欢。阚云开倚靠在他怀里,如果我没来苏国,这个戒指你打算怎么处理?

顾煜环着她的腰说:反正也没打算送给别人。

阚云开拇指拨弄着戒指,那你到底什么时候爱上我的?

见他不应,阚云开手指摸上那段敏感之处,用力拧下。

顾煜抓住她做乱的手,本就被她适才吻喉的举动撩到几乎不能自持,再任由她胡闹,事态怕是要向失控发展,有没有人告诉过你,男人的腰不能乱掐?

顾煜试探问:封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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