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不得整个洞穴都那么干净,太岁的菌丝细胞量级,它当然能把肉眼可见的有机质分解得干干净净。
方征心中不安稍退,但是面对这么大的真菌,他也轻松不起来。他摸索了一圈,发现洞穴被太岁囫囵包住了,一点缝隙都没有。太岁表皮巨大,被割开的皮层皱褶里,却触之绵滑地有一点黏腻,菌丝也潜藏在表皮下面。想必自己还是活的,没有触发分泌罢了。
菌类没有坚固的牙、没有利刃、从他保持清醒来看,孢子里也没毒。可是它的表皮滑韧不透气,且是厌氧菌。时间一久,自己肯定会被闷死在里面,然后真菌再慢慢分解他的尸体。
方征用骨叉狠狠地割它的表皮,试图把刚刚割出的伤口扩大。但是骨叉之前割过兕皮,被反复使用后发出“擦咔”一声,断裂了,只割出婴儿巴掌大的缝隙。
方征手边只有那枚兕角,太岁并没有分解,方征心想,可能兕角里有某些东西它无法吸收,如此坚硬,要是伤口再扩大一些,就可以把兕角戳进去,挖穿太岁的表皮逃出。于是方征毫不犹豫地,用人身上最坚固的地方——牙齿。
他开始吃这个太岁。
作者有话要说:
嘎嘣脆!
第9章覆巢
方征用牙齿去咬太岁伤口的皮肉,发现那肉硬邦邦的,初嚼微苦,有一丝回甜,像是在嚼一块甘草饼。
既知是天灵地宝,当然是无毒的,方征意犹未尽地嚼了几口吞进肚里,还挺好吃。
方征于是开始大快朵颐地吃着“太岁宴”,几万年生的天材地宝就这样被他一口一口嚼烂了咽下肚中。这要是被后世知道,不知多少人要昏厥。
方征牙齿都嚼酸了,才堪堪咬出一个可供兕角戳入的伤口。他于是把兕角插在那里。他吃累了,正在歇息,忽然间看到那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率在生长合拢,除了插着兕角的地方,肉眼可见的黑色,慢慢延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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