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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锋一凛,原来那个词,是叫做“喜欢”?

这个词,多么多么好,喜欢花草,喜欢动物,喜欢美丽的景色,喜欢征哥哥……这两个字念在口中,就像舌尖嚼着一枚橄榄似的,由内而外散发出一种虔诚又妥帖的甜蜜感。自己对方征的感情竟然是这样么?他也能喜欢么?他不是不配么?找到自己,又是什么意思呢?他从小只知道杀人,于是长大也被自己的部族弄得支离破碎,他是一截阴暗的残影,是一个已经无法立足的名字,是一只贪婪又饥.渴的野兽……

“等你找到你自己后,那时候,说不定我也会喜欢你。”方征劝道,“别着急,慢慢来。”

子锋呼吸都屏住了,他从来没有考虑过这样的事情,他一直觉得这是自己单方面的,单方面的强迫、单方面的牺牲或是单方面的为此痛苦却又恪守着绝不要伤害的界限。他根本没有期待过,一个从小就什么都得不到的小孩子,于是他长大后就认为世上不会有人给他,只能去抢、去夺、去像野兽一样生存,那才是生存法则。

可是方征竟然给了他这个希望……还说‘说不定以后,会喜欢你’?方征就像一个长辈、一个指引人、一个教导者,不但包容了他无理取闹般的疯狂,不计较他醋意大发的失态、任他在身上那样做、最后还给予他那么好的希望,仿佛熊熊燃烧的火把,霎时驱散了迷雾荒寒的无涯的一场生,能从此照亮他漫长的余途……

方征看不见,但他仍是伸手抚摸住连风的脸颊,平静道,“因为我,也曾经是被放弃的那群人。所以我……”

很多年以后,子锋依然记得方征这句话,那也是无论方征后来站到了多高的位置上,都不曾忘记过的,对底层苍生百姓感同身受的体恤。而在此很多年前,子锋就因他的拯救,脱胎换骨般重生了。

第67章

方征准备出行找孟涂后人“马上飘”,去交换陶范,他带上指路的三铜牙,和变得有些不一样的“连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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