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4]《国务院公函》(二年内字三十九号),见《任用应夔丞之始末》(续),《盛京时报》1913年4月12日,第3页;《国务院公函》(二年内字三十九号),见《北京发表任用应夔丞之始末》(续),《时报》1913年4月11日,第3页。
[225]《致武昌黎副总统各省都督民政长电》(4月28日),1913年油印件,北京大学历史学系藏,第174函。
[226]叶迦:《辨音室闲话宋案一》,《大公晚报》1944年9月2日,第2页。
[227]《第十九件应夔丞信两纸又一纸》(1913年1月21日),《前农林总长宋教仁被刺案内应夔丞家搜获函电文件检查报告》,第16页。
[228]《宋案破获后之各方面观应桂馨之近事》,《民主报》1913年4月4日,第6页。
[229]《宋案旁征(五)赵总理私邸之一席话》,《神州日报》1913年4月18日,第4页。
[230]《宋案旁征(五)赵总理私邸之一席话》,《神州日报》1913年4月18日,第4页。
[231]《赵总理之谈话》,《新纪元报》1913年4月30日,第3页。
[232]《赵秉钧为宋案致北京〈民立报〉记者函》,《新闻报》1913年5月7日,第1张第3页。
[233]血儿:《驳赵秉钧之通电铁证如山尚可掩饰耶》(三续),《民立报》1913年5月5日,第2页。
[234]《驻守高等检察厅司法警察巡官报告审理情形》(1918年11月8日),北京市档案馆,北平市警察局全宗,档号J181-017-01771。
[235]《国务总理内务总长赵秉钧拟将内务部秘书洪述祖等均进叙四等请鉴核施行文》(1912年12月14日),《政府公报》第275号,1913年2月10日,第406页。
[236]《未得正犯真不甘心宋先生遇害记(十)洪杀胚之鬼脸》,《民立报》1913年4月3日,第11页。
[237]《北京电报》,《民立报》1913年3月29日,第6页。
[238]《宋先生在天之灵凶手就缚(五)洪杀胚之丑史》,《民立报》1913年3月29日,第11页。
[239]《公廨第二次预审洪述祖》,《申报》1917年6月1日,第10页。
[240]刘寿林等编《民国职官年表》,中华书局,1995,第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