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宋案重审 书架
设置 书页
A-24A+
默认
第121页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

[109]《宋案旁征(五)赵总理私邸之一席话》,《神州日报》1913年4月18日,第4页。

[110]《致武昌黎副总统各省都督民政长电》(4月28日),1913年油印件,北京大学历史学系藏,第174函。

[111]《赵总理之谈话》,《新纪元报》1913年4月30日,第3页。

[112]《宋案之鳞爪赵总理与应桂馨之信》,《大共和日报》1913年4月20日,第4页。

[113]《宋案证据政府逐条辨明书底稿》(1913年4月底),稿本,北京大学历史学系藏,第174函;至公:《刺宋案证据之研究》,《亚细亚日报》1913年4月30日,第1页。

[114]《宋案证据之研究》,《申报》1913年4月28日,第11页。

[115]超然百姓姚之鹤:《宋案证据平议》,《时事新报》1913年5月2日,第2张第2页。

[116]《宋案旁征(八)洪应狼狈之真相》,《神州日报》1913年4月28日,第3页。

[117]《赵总理之谈话》,《新纪元报》1913年4月30日,第3页。

[118]天仇:《铁案驳赵秉钧电》,《民权报》1913年5月3日,第2页。

[119]本馆驻京记者闻雷:《北方对于宋案之研究》,《时事新报》1913年4月28日,第2张第1页。

[120]血儿:《驳赵秉钧之通电铁证如山尚可掩饰耶》,《民立报》1913年5月2日,第2页。

[121]蔡世襄:《赵秉钧与应夔丞同谋之铁证》,《民立报》1913年5月9日,第2页。

[122]《赵秉钧为宋案致北京〈民立报〉记者函》,《新闻报》1913年5月7日,第1张第3页;《宋案旁征(五)赵总理私邸之一席话》,《神州日报》1913年4月18日,第4页。

[123]《大总统与赵总理之密议》,《大公报》1913年1月15日,第34页。

[124]《第十九件应夔丞信两纸又一纸》(1913年1月21日),《前农林总长宋教仁被刺案内应夔丞家搜获函电文件检查报告》,第16页。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
首页 书架 足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