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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房在应夔丞家搜出凶器五响手枪一支,内有枪弹两枚,外弹壳两枚,核与武士英所称在火车站放出三响之供述正相符合。[36]虽然4月4日午后第二次预审时,武在捕房律师侃克尚未询问刺宋案的情况下,便忽作凶悍状,翻供曰此次杀宋教仁乃我一人起意,并无第二个人,并称不认识应,也未到过应宅,但在侃克律师和法总领事康君及英公廨谳员关炯之诘问下,武士英很快便败下阵来:

侃问:尔认识应桂馨否?

答:不认识。

侃问:尔曾到过应家中否?

答:不曾。

侃问:尔在何处被捕房弋获?

答:在应先生家。

康领事厉声问武:尔既称从未到过应家,何以被捕在应(家)捉出?

武支吾答曰:我谓被捕后未曾去过耳。

关谳员曰:尔被捕后自然不能到应(家)去。究竟尔被捕前曾去过否?

武答:曾去过。

侃问:汝放枪后到何处?

答:到六野旅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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