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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进化 非你不可——东篱抽风(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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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这件事情先放一边,我们去看看其他几个地方,顺利的话就一口气走完,晚点回来也不用担心陆斯宇点点头,额外取了两只装好了□□的枪,跟齐飞人手一只的下了车。

等到车里只剩下叶非卿他们两个的时候,沈念才走到他身边一把握住他的脚踝,快速却温柔地按到了地上:别乱的,会出血。

哦呐呐的应了一声,叶非卿乖乖的把双脚落到了地上,刚好车里没有别人了,他也没有可以蹦跶的对象了。

外面的阳光已经慢慢开始透出金色了,极昼大约还有三十几个小时就会过去,这也是陆斯宇着急出去的原因,小镇周边的问题还有昆虫类,天色越暗对他们来说就越是不利。

叶非卿在椅子上坐了一会儿觉得没什么意思,慢慢吞吞地就爬回了床铺上。他躺平了身体直视着雪白一片嵌着灯带的车顶,心情莫名的产生了几分郁卒,也不知道这个地方是不是跟他八字不合,四个人一起过来的,一点大乱子都没出,怎么偏偏就只有自己伤着了?还一伤就伤了两回,虽说都是不疼不痒的那种,可是这样看起来就会显得他很弱啊,啧。

虽说平时两个人相处的时候就很安静,但是像现在这样一直没有动静却也十分少见,沈念并不知道叶非卿在想什么,只是看着他有些木纳的表情隐隐觉得不大舒服。

车子内部的面积总共就只有那么大,几步差不多就能走到头,沈念身随心动,看着看着就直直的走了过去。

听到脚步声的叶非卿下意识地转过头,脸上正酝酿着帅气的微笑,却没想到还没等看到对方的脸,眼睛就被沈念伸过来的手掌给盖住了,随后下一秒,温润的嘴唇也覆了上来。

沈念和叶非卿一样,都没有什么恋爱的经验,接吻自然也就没有什么技巧可言,两个人每一次互相贴近,都只是遵循着自己的本能,然后再加上一些从影视剧中观摩效仿得来的经验。

沈念总是喜欢先轻轻的亲亲他的嘴唇,慢慢地磨蹭,直到叶非卿觉得唇上的皮肤微微发麻的时候,再轻轻的抿进嘴里,舌尖舔舐着,慢慢地吮吸。

叶非卿不知道他们俩每次接吻都需要多长时间,但是单从主观感受上来看,他觉得自己起码可以精准的射击出一百发子弹,并且还是枪枪都能命中的那种。

掩去了视觉,亲吻的感受也会变得更加明显,叶非卿抬手按住了压在自己脸上的那只手,专心致志地享受起了这个吻,同时耳尖也不可抑制的开始发红。

毕竟,这个主动凑上来吻住自己的人,不是别人,是沈念啊。

尽管吻的深入又认真,但是沈念的这个吻从头到尾都是温和的,不疾不徐,包含着满满安抚的意味。紧贴的嘴唇离开后,沈念也并没有马上就放开手,反而是凑到了叶非卿的耳边,小声地轻念了一句:睡觉

命令般地两个字,因为主人掌心的温度而柔软的不像话,叶非卿嘴角一点点扬起,然后心满意足地闭上了眼睛。

大约是睡前的那一吻太过美好,所以叶非卿这一觉踏踏实实地睡过去了三个多小时,梦都没做一个,要知道车外面的丧尸虽然已经不怎么攻击他们的这辆车了,但是晃荡在广场上,还是能够听到他们时不时发出的低吼和嘶鸣的。

叶非卿睡的安静,沈念也没有发出一点声音,沐浴着朦胧的日光,车里隐隐诞出了一丝岁月静好的味道,直到齐飞和陆斯宇的身影引起一阵不大不小的骚乱,然后带着一身疲惫的气息钻回了车里。

什么情况,怎么回来的这么快?叶非卿看到他俩的样子手臂一撑翻身就跳了下来,沈念看着他的动作几不可查的蹙了下眉,不过当事人并没有发现。

这个地方太他姥姥的邪性了,一年多了,我碰见的鬼东西加一起都没有这一个地方的多。齐飞脸上满是一言难尽的懊恼,然而更多的,是使不上力的憋屈。

陆斯宇上车后先是仰头喝了口水,然后又攥了攥略微酥麻的手指才开口说道:变异昆虫不只一种,蜘蛛,蜈蚣,隐翅虫,火蚂蚁操,那地方跟个养蛊中心似的,太特么恶心了!陆斯宇狠狠拧着眉毛,却仍旧抑制不住一阵阵上涌的恶心感。

叶非卿闻言挑了挑眉:有什么特别的能力么?或者诡异地地方?

没有,就是多,特别多,诡异的多!陆斯宇难受的搓了一下胳膊,他没什么怕的东西,但是却有点儿轻微的强迫症,那么多虫子挤在一起,拧巴成团,一扑过来就像开锅了似的,让他控制不住的难受。

陆斯宇平时还挺注意自己的绅士形象的,属于比较标准的衣冠禽兽,能让他用这副表情爆粗口,叶非卿已经差不多可以想象那个恐怖的程度了。

我俩大致观察了一下,那边好像是之前临时设置的乱葬岗,尸体没来得及焚烧,然后不知道为什么就吸引了那一堆的虫子去聚餐,恶臭冲天的,虫子应该是吃多了肉,所以活人也往上扑,我们没靠太近,找了个地方甩掉就回来了。陆斯宇难受的不愿意说话,齐飞就自觉地接下了话头,不过嘴上说的容易,两个人一共去了快四个小时才回来,足以想见期间经历了多么难熬的画面,这么一想,叶非卿忽然觉得脚上受点皮外伤其实也没什么,总比心理创伤要来的强。

第126章

变异植物和进化昆虫的问题解决掉以后,其他丧尸和进化动物的问题就容易多了,甚至在来的路上,叶非卿和沈念收拾的那群连狼带犬的家伙,也是围困小镇的一项致命因素,也确实,虽然对他们来说问题不大,但换成普通人来说,那些动物的战斗力已经足够致命了。

周围的环境信息整理完毕的时候,天色已经彻底黑下来了,四个人在车里安静地又等了十几个小时,最后迎来了两辆SUV,上面坐着的全部都是严修那一伙人。

果然还是只有你们吗?叶非卿在时间差不多的时候就出去坐在了车顶上,看到来人也并不觉得意外。

不止,愿意跟着你们一路走的只有我们,但是想跟在后面看情形想顺路的人,比我们多的多。叶非卿他们的车子附近已经几乎没什么丧尸了,大约是为了彰显实力,他们在车顶上架了一盏不知道从哪里找到的强灯手电,附近如果有丧尸寻光而来的话,瞬间就会被叶非卿灭掉,所以严修来了之后也下了车,一来是这样说话更方便,二来也是表示他们对叶非卿一行人的信任。

严修他们一伙从大到小,连男带女共计十一个人,两辆车其实是有些挤的,不过幸好熬到现在他们也已经没什么行李可收拾的了,只坐人,问题并不很大,最开始严修他们是想要找三辆车的,他们中间会开车的人不少,现在路况不好,如果车子多的话,就算中间某一辆出现了问题,也不会影响他们的速度,但是最后一直到出发之前,他们也只找到了两辆勉强能用的。

小镇里的车辆并不算少,除去一开始被毁掉的那些,还有在末世已经完全报废的小车,剩下的,还不至于让严修他们捉襟见肘,但是他们算有遗漏的是,一开始就有人早早的做好了渔翁得利的准备。

小镇的资源有限,环境越发复杂,早晚都是要走的,自己出去有危险,但是跟在别人身后,这种危险就会被大大地降低。

叶非卿听到严修的话乐了一下,他并不介意被人当作出头鸟探路,毕竟他这个尺寸的,怎么着也算是个鸟类中的大鹏金雕,一般的枪是打不死的。

我只会负责你们的安全,所以不管你们现在在想什么,都不用担心,我不是救世主那种类型的。叶非卿单手撑着上身,坐姿比起随意更像是颓废,强光手电的白光将他侧脸的轮廓勾勒的淋漓尽致,看起来格外冷肃坚毅。

有能力的活着逃出去最好,没本事的死在路上,也别想冲着他们喊冤。

严修听到叶非卿的回答眼睛亮了一下,老实说他其实是有些担心的,因为叶非卿最开始对他们出手相救的时候,就是完全的见义勇为,他们心里感激归感激,但是生死攸关的时候,还是更担心自己能不能够好好的活下去,毕竟现在的世界,盲目的拯救和找死就只差一线之隔。

约定的时间一到,陆斯宇没有任何迟疑的发动起车子带头开了出去,既然是回B市,那么最优路线就是和来的时候一样,等于是原路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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