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实不相瞒,我是京都郑家的人,我叫郑鹤,你手中这百宝袋不是别人的,正是我们郑家的宝贝,只是因为一些不方便说的原因,流落在外。
“我一直在这里守着,也是因为这百宝袋,不是为了看热闹。
“只不过我不会功夫,硬抢肯定是抢不过,本来还想着怎么处理呢,没想到兄台你帮了我一个大忙,只要你把这百宝袋还给我,想要多少钱你开个价。”
郑鹤说得倒是诚恳。
不过叶天却丝毫不感兴趣。
郑鹤,郑家……
叶天想了想,确实听过郑家的名号,在京都名气还不小,是有着几百年历史的名门大户。
对于郑家来说,多少钱都不算事儿,但对于他叶天来说,也不缺钱。
刚到手的好东西就要拱手给郑鹤,叶天不想。
“这百宝袋是个好东西,估计懂行的人见了都想要,你我自然也不例外。
“你随口就说这东西是你的,要我怎么相信你?”
这回答似乎在郑鹤的意料之中,他点头笑了笑,“是这么个道理,既然你不愿意,那就算了,不过刚才我对你的身手非常钦佩,交个朋友吧,还不知道你名字呢。”
说着,郑鹤大大方方伸出了手,果真不再提那百宝袋的事情了。
叶天也伸出手回握,“叶天。”又指了指沈绫萱,“我女朋友沈绫萱。”
郑鹤简单跟沈绫萱打了个招呼,主动邀请道:“相遇即是缘分,既然已经是朋友了,今天中午我请客,请你们吃饭,然后听戏,怎么样?”
“听戏?”
“没错,我下午在剧院有一场戏要唱,很出名的,《霸王别姬》,我给你们留个好座位。”
说到这里,郑鹤脸上洋溢着兴奋。
“是你演的,那我和绫萱肯定要去捧场!”
沈绫萱也点点头。
“太好了,既如此,咱们一起下山吧。”
“对了,郑先生,你是对戏曲这方面感兴趣吗?”
…………
一路聊着天,三人一起往山下走。
说实话,叶天对戏曲并没有什么兴趣,但他却对郑鹤这个人感兴趣。
再加上看他身穿戏服,不免会好奇他在台上哀怨婉转地挥舞水袖是什么样子,于是就答应下来。
路上听郑鹤说起,叶天才对他有了一些了解。
原来这郑鹤虽说是郑家人,但却也没什么太重要的地位。
现在郑家的继承人是郑鹏飞,也就是郑鹤的亲生父亲。
据说郑鹏飞这人生性浪荡,整日里吃喝嫖赌,私生子更是数不清,这郑鹤就是其中一个,因为还没资格进郑家,所以一直跟母亲住在外头买的宅子里。
而且是不起眼的一个。
所以这么多年外头也一直传得风言风语,都在猜测到底下一代郑家的继承人会是谁。
“哎?怎么还有这么多人上山呢?”
下山的时候,叶天忽然问道。
只见还是不断有人跟他们逆向而行,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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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天听见有几个人闲聊,说起什么“尼姑庵”和“治病”一类的字眼。
“可能是不知道黄眉大仙已经被戳穿了,想去看他的吧?对了,叶天,刚才你那隔空打物是怎么回事?”
叶天刚要上前去问问那几个路人,却忽然被沈绫萱的问题给打住了。
“不知道,感觉是那念珠的本事。”叶天摇摇头。
郑鹤也注意到叶天手腕上的念珠,好奇询问,叶天没想说太多,随便几句话敷衍过去了。
之前叶天对郑鹤的期待,在他去台上唱《贵妃醉酒》的时候,已然达到了顶峰。
“自从我,随大王东征西战,受风霜与劳碌,年复年年。
“恨只恨无道秦把生灵涂炭,只害得众百姓困苦颠连。”
看郑鹤扮好了戏妆,一袭水袖加身,站在灯光下婉转开腔,叶天才深刻体会到什么叫另类的美。
谁说男人只能是粗糙奔放的美,而不能有内敛精致的美?
郑鹤当之无愧,似乎是天生为了戏而生的。
这出戏,看得台下的人如痴如醉,喝彩声一浪高过一浪。
甚至有几个男戏迷对郑鹤有着一种另类的情感,叶天不能说那是一种扭曲的情感,只能说,如果像郑鹤这样的戏子每天在眼前,恐怕任谁都会生出爱意来。
一曲终了,甚至听得沈绫萱落下眼泪。
“让你们见笑了。”
下了台,带着妆的郑鹤红光满面,还沉浸在兴奋之中,看得出他是真心爱戏。
“我不懂戏,但我觉得太美了。”叶天看得也是津津有味。
“郑先生真是风姿倾城。”沈绫萱也不住夸赞,这样的美,让她一个女人都自叹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