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束阳光洒落,细小尘埃在光束里漂浮飞舞。
刚折下来的蔷薇从手指间滑落下去,穿过光束,然后坠地,散落一地乱红。
……
三天时间一晃而过。
佩妮已经摸清了缝纫机的使用方法,引用了流水线作业的布艺工厂,生产效率正在大幅度提高。
霍林三兄弟带着部分矮人下了山,曾经信誓旦旦一定不会在暴风领过夜的矮人们,在见识过宽敞明亮的宿舍和便宜大碗还好吃的食堂饭菜时,纷纷真香定理。
仅仅三天,已经有超过半数的矮人决定住进宿舍楼,不再每天回森林里去。
他们的第一个任务,是制造出踏板三轮车。
任务时限是两个月。
在此期间,乔一会供应他们在暴风领的一切日常生活以及实验所需。
在第三天的夜晚渐渐降临的时候,乔一终于看到了身骑白马从出现在城堡门口的兰卡斯特。
月光下的精灵漂亮得令人移不开眼。
更重要的是,这人今天的装束跟以往实在是有很大的不同。
难以想象,平时保守得恨不得将自己捂得严严实实的兰卡斯特,今天竟然会忽然改变风格。
月白色织金丝的轻盈衣料在他身上像是发着光,举手间都像是月辉从衣角散落。
白色的流苏坠在衣袖,蓝宝石袖扣点缀在衣袖袖口上。
领口露出了一截锁骨,银色的长链下坠着花纹繁复的银饰,随着动作微微摇晃。
浅金色的发丝并没有像往常一样束起来,而是半披下来,落在肩上。
这让兰卡斯特整个人的气质都柔和了起来。
如果说平日里背着弓箭,穿着束臂短靴的猎装的兰卡斯特是一颗有棱有角的冰种宝石,那么今天的他便是一朵摇曳在大雪山的朔风里,令人惊艳却触不可及雪莲。
当轻盈的衣服被夜风牵着飘飞起来的时候,乔一甚至可以看到平时被严严实实包裹在束口袖子里的手臂。
那些露出来的,在月光下像是淬了光芒一般的羊脂玉一般的皮肤,让乔一停下了走出来的脚步。
“你等我一下。”
乔一转身回了城堡,回来的时候,怀里抱着一条披风。
——这条披风在乔一的已经卧室挂了很久了。
久到上面属于精灵的草木清香已经消散得差不多了,取而代之的是乔一身上的仿佛带着阳光气息的清爽味道。
有些厚重的披风遮住了裸露的皮肤。
乔一仔仔细细地将披风系好,将帽子扣上,像是将一枚绝世宝石小心翼翼地收进了绒布盒子里:“走吧。”
虽然乔一自己会骑马,但是他决定体谅一下好不容易贴了点膘的老马,让他在马厩里好好休息养老。
才不是因为兰卡斯特的马长得漂亮,
更不是因为兰卡斯特的怀里很香。
和兰卡斯特共乘一骑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但是几乎等同于被从背后拥抱的感觉和喷洒在后颈上的温热呼吸,依然会让乔一感到心脏里有只兔子在乱跳。
更何况,今天的兰卡斯特如此特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