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他们现在所拥有的证据,就已经能让李德志定罪,这个时代很多案件都是这么判的。
是白向墨坚持必须将所有的证据都送上,他认为司法审判是非常严肃的,必须要做到严谨公正,不遗漏一丝信息。
哪怕这里不需要,白向墨依然坚持。
齐铭没有制止,可明显不太认同,这毕竟会增加成本。
没想到今天李德志就搞出了这么一出,白向墨的坚持就非常有意义了。
“他欠了一屁股债,如果再还不上,手脚都会被打断。”
“难怪他会在这个时间动手。”白向墨了然,“河水都取样好了吗?”
侯三:“都根据你的指示取了,现在都放在实验室里。”
“那个女人有消息了吗?”
侯三阴恻恻笑着:“只要她还在上海滩,今天就能把她给挖出来。她要是跑了,也甭想逃出我们的手掌心!”
作者有话要说:
①取自于潘自勤主编的《痕迹学》。
【注】:本文中的专业知识解释部分来自于《痕迹学》《法医病理学》《法医人类学》《法医昆虫学》《法医毒理学》《法医学概论》《法医探案》《犯罪心理教程》等书籍以及知网、学术网、百度等报刊杂志新闻论文,还有《法医密档》等纪录片。我一般只抽取关键的专业词汇信息进行描述,并不会完整展现,只是让大家大概知道有这么个理论作为鉴定的依据而已,详细准确的专业知识还是得看专业书籍。
第17章 登报离婚
白向墨秉承严谨的精神,将每一份采样都进行了对比,最后得出了肯定的答案。
“方美琴是在鱼塘里溺水而死的,她肺部液体的硅藻和鱼塘相吻合,与河流各个地方的采样没有一处相似之处。李德志杀妻骗保,证据确凿。”
刚刚赶到实验室的齐铭并不意外这个结果。
“那个女人我们已经找到了,并且承认和李德志杀害了方美琴,并且佯装成方美琴落水的事实。”
“这么快就认了?”白向墨诧异。
杀人可是大罪,一旦承认就算不被枪毙,在牢房里也极为痛苦。
按理说,怎么也得挣扎一段时间,直到无法逃过之后才会认罪。
李德志已经欠了一屁股的债,跟他一起杀人的女人不管什么身份应该都没有钱为自己赎身。
“那个女人是个□□,为了钱才跟李德志在一起,对付这样的□□我们有自己的手段。”
审讯不是白向墨所擅长的,也就没有继续追问。
“你把她的衣物都拿过来了吗?她有没有说那天穿的是哪一件衣服?”
白向墨之前就跟齐铭提过这件事,只要一抓到那个女人,就让他把她的所有衣服拿过来和之前找到的勾丝进行对比鉴定。
“还有这个必要吗?我们的证据已经足够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