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元明面对齐铭和白向墨时,态度依然非常恶劣,满脸地不屑。
“曹探长不会是因为输不起,所以一直咬着黑鹰不放吧?”齐铭直接开门见山。
曹元明并未搭理他这句话,而是说:“那个几个畜生只会比黑鹰死得更早,可黑鹰这辈子也别想把灭门杀人犯的头衔摘下。”
曹元明也没有绕弯子,直接承认自己在这件事上动了手脚。
齐铭和白向墨连凶手都抓出来了,想要知道这些事并不难。
“你为什么要死抓着黑鹰不放?民间有很多人并不相信黑鹰会做出这样的事,事情总有水落石出的一天,到了那时你就遗臭万年。”
曹元明咬牙切齿,猛地灌了一口红酒。
“我不在乎,我也不会让这样的事发生,所以我奉劝你们不要再多管闲事!”
“我很好奇你为什么这样做?付出这么大的代价,值得吗?”
曹元明冷笑,“值得,当然值得!只要让黑鹰名声臭了,让越来越多的人厌憎他,我做什么都值得!”
白向墨和齐铭对视一眼,他们在曹元明眼中看到了痛苦。
他如同喝白酒一样,一口闷了杯子里的葡萄酒。
“我也不妨告诉你们,我最厌憎的就是这种所谓的侠盗。呸!贼就是贼,劫富济贫就变成好贼了吗?我知道我自己也不是什么好人,可我也不像这群人一样是个卖的还要给自己立牌坊。”
“黑鹰曾间接害死过你的家人。”
曹元明顿住,久久才红着眼开口道:“不愧是鼎鼎大名的齐大经理,果然很是不凡。”
曹元明说着,又给自己灌了一杯酒。
“你们是不是觉得黑鹰这样的人,可以称之为侠,是个大好人,就该受到所有人崇拜甚至膜拜?”
白向墨:“他不是吗?”
“他就是个屁!是屎!是畜生!他偷东西的时候是爽了,丢东西的不是他,他当然不着急。他以为他是在劫富济贫,我呸,分明就是把另一波穷人逼到绝路。”
能被黑鹰挑中的都是家境非常不错的人,名下有很多的佣人。
家中遭窃,这些下人也会跟着遭殃。
没有一家人被偷,不会迁怒到下人的,尤其是守护那些财产的人,更是深受其害。
“我大哥就是因为黑鹰被主家打死的,他是个特别木讷老实的人,做人踏实勤奋。就因为黑鹰把主家的东西偷了,他因为看守不力,被主家毒打了一顿。他没有钱治病,没多久人就不行了。他的父母受不了刺激,也跟着去了。
他媳妇,一个女人带着两个孩子根本没法活下去,只能做那不干净的生意。结果没多久也没了,两个孩子现在都不知所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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