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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知道了,妈,丢不了的。江杏点点头,有些心虚的回道。

那金镯子自打结婚那天,她婆婆亲自给戴到她手上后,她就跟宝贝似的,生怕磕着碰着了,怎么可能会摘下来,又忘戴了呢?

其实,那镯子早在半个月前就被刘志国偷偷拿去抵了赌债,但江杏不敢说,也不能说。

没过一会儿江松就换好了新衣服,从屋里跑出来了。

江梨给他买的是一整套的蓝色带双白条的运动服,下身是长裤,上身是短袖和外套,这样即使到了九十月份也还能穿。

衣服略有宽余,堆叠在手腕和脚踝处,对于正处在青春期的江松来说,算是正正合适,毕竟这个年纪正长个儿呢,刚好合身的可能穿不了几个月就要小了。

江梨起身目光在江松身上扫了一圈,十分满意的笑着点点头说:还不错,挺合适的,等下次回来再给你买双运动鞋。

江松十分机敏,一听这话,赶紧问道:堂姐,你们这是要走了吗?中午不留下吃饭吗?你下次什么时候再回来啊?

江梨和贺严冬在来的路上就说好了,上完坟把东西留下就走,并不打算在这里吃饭,而现在之所以会这样心平气和的一起坐在院子里,也是因为江梨想亲自把这些东西送到江松手上,也想看看这衣服他穿上到底合不合身。

现在该办的事情都办完了,再加上时间也不早了,她和贺严冬必须要走了。

堂姐现在在县城办了个英语补习班,学生们都还等着我回去上课呢。这事儿江杏既然已经知道了,江梨也就没有再藏着掖着的必要了。

等下我们回来把东西给你们留下就得走,不然就赶不及了。

江松这才妥协道:那好吧,但你要记得有时间一定多来看我。

江梨应下之后,简单和江宏发打了个招呼,就和贺严冬一起走了。

路上,贺严冬问起刚刚和江杏聊的手表的事情,江梨只是淡淡回道:没必要跟她讲那么多。

贺严冬稍一思忖,觉得也是。

另一边,江梨前脚刚走,后脚林凤霞就戳着江松的脑袋,骂他没出息,然后转头又扯着他身上的新衣服念叨道:这衣服倒还不错。

不过,麦收前不是刚听说那姓贺的养的猪全都病死了,欠了不少钱,这才过去几个月,就又是自行车又是手表的,真是穷嘚瑟。

江松最听不得他妈说江梨的坏话,哼了一声直接抱着书扭头进屋了。

嘿,这小兔崽子,才多大点儿啊,就学会胳膊肘往外拐了,还跟你妈我摆上脸色了,可真出息。

看林凤霞说着就要追上去,江杏赶紧劝道:妈,小松还小,不懂事儿,你跟他生啥气啊!

还有,我跟你说啊,江梨那手表根本不是贺严冬给她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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