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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到这时,毛毛总会自主揽下第五辞的所有任务,一股脑儿全做完,然后兴致勃勃缩在他的身边请教些拳脚功夫。

温大哥,你跟嫂嫂是怎么认识的啊,听你口音也不像是本地人,怎么会想到把家眷也带到这边来呢?

十五岁的少年,对于爱情的见解全靠身边人的点拨。

第五辞拔下嘴角衔的一株小草,撑起上身,似笑非笑地睨着他,直把人瞧得面红耳赤无所适从之时,才缓缓开口说:

我是一个孤儿,无父无母无亲人,从小流浪,吃百家饭长大,从未享受过片刻的温暖,甚至差点饿死在街头。

但在落魄时得到你嫂子娘家的收留,至此能够读书习字,拜师练武,这份恩情无以为报,所以我才选择上门为婿,与她共结连理。

毛毛张大嘴巴,不可置信道:大哥,你、你是入赘的?

对啊。第五辞换个坐姿,又重新靠回墙边,双手枕于脑后,美滋滋地说道:我本名成君,只因娶了妻,后来才入的温姓。

毛毛咂咂嘴,还没有从莫大的震惊中回过神来,那边第五辞就已起身预备回了。

他赶紧追了上去,放炮似的又问了许多问题。

第五辞不多话,只挑着感兴趣的回两句。

林校尉看不顺眼,跑过来逮人,噼里啪啦吼了好一顿,两人只得回到岗位继续盯哨。

没等到第五辞回来,温娴着手开始收拾房间,亏得某人败家的本事足够大,需要她添置的地方倒也不是很多。

温娴做了一些烙饼,加上消暑的凉茶,端出来送给街坊,因为长得俏,又会说话,很是受到婶子们的喜欢。

妇人们大多寂寥,又好奇温娴的来历,不免就多聊了几句,直至天黑,才不舍地放她离开。

温娴回去简单用了点晚饭,又把沐浴换下的衣裳全都清洗晾晒好,进屋路过那张狭窄书案时,忽地想起幼时深闺里的那些美好岁月。

那时的她并不像现在这样清贫窘迫,每日有足够的时间看书赏画,她的闺阁生活无疑是闲适安稳的,笔墨陪伴了她从前半数少女时光。

可自离京以来,她已有许久没再碰过字画了。

此刻提笔蘸墨,竟没由来地生出一抹唏嘘之感。

断断续续练完字,温娴停笔揉揉酸胀的右手手腕,等待晾干的时候,她托腮望着油灯发愣,竟开始幻想落笔即可转换成金,如此一来,倒还真的可以坐着就能收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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