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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娘你没事吧,怎么样?

于是蹲下伸手去扶住那个摔倒的妇人,这小伙子十八九岁,可能是因为家境不好,穿的衣服都不太合身,有些过于短和紧,这大冬天,露出手腕和脚脖子,让人看了不免心酸。明珠无意间看见他露出了手腕居然包着厚厚的布条,不免提高了戒心,再看他那红色的里衣,居然和昨晚他拾到的布颜色一模一样,他越发肯定了自己的设想。

由于那伤口太过明显,那捕头也看见了,一声令下,直接将那小伙子抓了起来,一把让人扯下他的衣裳,一看,那条瘦弱的手臂正被布条包裹着,由于刚才的动作幅度太大,伤口撕裂,血已经浸了出来,正慢慢染红布条。

捕头一看便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了,马上命人将那少年手臂上的布条给撕开,一开始那少年还想反抗,奈何捕头手下人多势众,少年被摁在地上,动弹不得,随后,布条便被撕开了,那血淋淋的伤口就这样毫不掩饰地展示着在众人的面前,伤口与被狗咬的状况基本吻合,衣裳又与明珠提供的布料基本一致,可以断定,此人正是偷药的小贼无疑。

眼看事情败露,那少年也放弃了挣扎,绝望地跪在地上,道:

大人们饶命啊,我实在是没办法,才想出了这法子,饶了我吧。

说罢十分不舍地看了一眼自己的母亲。捕头摸着自己的胡子,故作深沉道:

你好大的胆子,不知道这是乐郎中的药田吗?

这母子两真是没有眼力见,但凡他偷的是别人的,他也不用来这种地方走一遭,油水没有不说,还费劲儿。

原本畏畏缩缩的妇女这下子却不害怕了,平静道:

我们当然知道,只是只是我染了天花,不敢让村里人知道,我儿子不忍心让我受罪,才想出了这么一个法子。

说罢,撩起自己的衣袖,将那长满了天花的手臂露在众人面前,大家刚刚光顾着控制她儿子了,浑然忘记了还有这回事,这下子露出来,大伙急忙又退到了三米开外,生怕自己被天花看上。一些爱看热闹的村民并没有走,他们看见那妇女手上的天花,十分厌恶和嫌弃,脸上更是没有好颜色,尖酸道:

你们母子俩还真是恶毒,得了这种病,还敢留在村子里。

就是,你们还是赶紧离开咱们村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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