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威廉拿起笔在本子上留下了优美的字迹,少女看了一眼突然想起自己还有一个问题,虽然因为身体的福利,能听懂和说英语,但她的书写方面可是差的一塌糊涂,幸好现在还没有给谁写过信,但果然还是需要练习啊,将未来的规划中又加上一个练出一手好字外,少女开始讲起了夜莺与玫瑰的故事,虽然不至于逐字逐句的记得清楚,但大致内容还是记得很清晰的,因为这一篇是少女很喜欢的,喜欢的东西记忆总是会更加深刻一些。
“在一个寒冷的冬夜,一个年轻的学生要献上一朵红玫瑰才能与心仪的姑娘共舞。当夜莺听到年轻的学生因无法采得一朵红玫瑰而悲泣时,以为学生正是它一直在歌唱和寻找的真情人。于是,为了帮助学生达成爱情愿望,夜莺毅然决定用自己的生命之血培育一朵红玫瑰。
在一个寒冷而寂寥的月夜,夜莺将胸脯紧紧抵住一根红玫瑰树的尖刺,让尖刺深深插入自己的心脏,并在月色里彻夜吟唱。夜莺鲜红的心血慢慢流入红玫瑰树干枯的经脉,带血的玫魂终于在寒冬里怒放了,但夜莺却跌落在茂盛的草丛中,怀着对爱情的希望永远地闭上了双眼。教授的女儿得到学生送的红玫瑰后,还是嫌他太穷,因而拒绝了他的爱情。于是,愤怒之下,学生把夜莺用生命换来的血色玫瑰扔到了大街上,玫瑰掉进了阴沟里,一只车轮从它身上碾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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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公抄文不会被唾弃吧_(:з」∠)_
第23章 薛定谔的马甲
作为看过很多书的威廉,在文学素养上不会差于任何从小培养的贵族,因此他更能理解这个故事中蕴藏的多种多样的意义,身为爱情信徒的夜莺愿意为了人与人之间真挚的爱情牺牲自己的生命,这自然是最出彩的角色,但喜欢钱对所谓的爱情不屑一顾的教授女儿展现的就是当今时代的拜金主义了,而被夜莺看错了的学生,却是个在失败后就唾弃爱情的反面角色,被碾压的玫瑰正是象征着他们之间的爱情,被世俗所碾过。
“克莉丝很厉害呢。”威廉意味深长的说道,这种短篇童话更能反映出一个人的思想和文学水平,威廉觉得夜莺就像是典型的艺术的代表,是一种真正的触动人心的美丽。
让他更为在意的是,这个有些像当初在租书铺中,姐姐给他们讲的那个快乐王子的故事,虽然表达的含义并不同,但其间有很多相似的笔触意味,关键是姐姐说那个故事是在很久以前的书上见到的,他却从来没见过也没听说过,就像是如今克莉丝说出来的故事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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