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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双鞋裴临记忆犹新,是上次逛街不让买霍修珣硬买的,堪称裴临前后两辈子在这世界上见过的最扎眼最没品位的运动鞋没有之一。

据说,seth今天还是因为衣服换来换去才迟到的,结果挑来挑去,最后就这?

万万没想到唐采萍对这样的霍修珣满意极了。

和儿子一起去楼下拿甜品时,她:“你这个朋友倒是比妈妈想象中要乖,文静,比那两个咋咋呼呼的强。”

“衣品更是可以,一点都看不出来家境一般,你也多跟人学着点。看你天天黑白灰,老气横秋都穿的啥?”

裴临:“……”

拿完甜品,裴临:“加个菜吧,奶汤鲫鱼鱼。”

唐采萍十分迷惑,她家儿子她是知道的,从小学习不愁,就是不像别的小朋友一样奶乎乎可爱。今天奇了怪了,“奶汤鲫鱼鱼”?

等上菜唐彩萍明白了,这道奶汤鲫鱼全桌只有一个人捧场,儿子就是给他点的。

霍修珣这人,一旦喜欢某个东西就很彻底。一大桌子菜,他就顾着一个人小口小口吃鱼,最后把一锅吃了个干净。见唐彩萍盯他,他小小声:“阿姨,这家的奶汤鲫鱼鱼很好吃。”

短暂一瞬间,他的可爱竟然成功蛊到了唐采萍。

怪不得儿子非要跟他做朋友。而且跟可爱的事物在一起多了,他儿子那么没趣的孩子也会跟着一起变可爱?

一顿饭下来,唐采萍对霍修珣的印象极好。

不久后又一周,唐采萍拽裴临去买衣服竟然“偶遇”了霍修珣,更是惊喜地发现,两人对于“好看衣服”的理解简直是你中有我、高度重合。

唐彩萍相见恨晚:“小临你看看,你的同学时尚品味多棒!再看看你,以后都让他给你参谋衣服!”

裴临:=_=

他想起当年在一处时褚巡曾说过,seth这种在黑白两道各种性格迥异的大佬之间都吃得开的人,现实中多半是一只大变色龙,能够迅速察言观色,并短时间内精准地伪装出对方中意的面目讨人喜欢。

如今一看,一点不假。

装得很乖,没几下他妈已就完全上套了!

……

对于唐采萍不仅请小杀人犯吃饭、还掏钱给小杀人犯买了衣服的种种行径,裴利斌当然万分不满。

可无奈再野性难驯的男人,碰到一物降一物的自然法则还是能被整得一点没脾气。他一开始还借题发挥,但被唐采萍修理了几次后也懒得给自己找事了,摆出一副“你们要都是这样想的那我也没办法”的憋屈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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