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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九章 香水和钻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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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的扩张是势在必行的,本来学院靠近渭水一侧,院门朝南,就是为了给后续的扩张留下足够的地方。学院本处也就算了,工学院因为水泥和曲辕犁的功劳,得以再次扩建。这一次,只要是工部和将作监、军器监有名的工匠,每年都会有几个月的时间能够到工学院来交流。

科学的进步就是在一个个的想法碰撞中出现的,你守着家传手艺,他守着祖传工艺的,传一百年都还是原来的样子。

教书育人,是学院两百多老先生的夙愿,也是他们擅长的。但是让他们给学院捞钱,就实在是难为他们了。

“从长安开始,一个州一个州的推行,等所有的州都建好学堂后,就一个县一个县的继续推,总有一天,全大唐的百姓都能识字的!”

见太子说得豪迈,杨度也只能暂时选择性的忘记这个过程的漫长时间。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啊!

看着下了课被先生们赶出教室,仍旧拿着书本读书的学子们,杨度心里立刻暖洋洋的。这些学子,才是学院的希望。作为先行者,他们这些老头子,必须要给后人打下足够坚持的基础!

“殿下,老夫这就回去上课了。”

送走杨度后,李承乾摸了摸咕咕叫的肚子,也去了食堂。

今天的食堂比平时要热闹的多,后厨的厨子忙得脚不沾地,米饭不管蒸多少都不够用,掂勺的厨子右胳膊都撑不住了,如今正在用左胳膊。

勋贵们还好些,平民百姓是第一次在学院的食堂吃饭。以前学子每到放假的前一天,都会往家里带一整天份量的饭食,或是分给弟妹,或是孝敬父母。李纲在得知这件事后,强硬的加了一条规则,那就是放假这一天的早晨,准许学生在食堂带一份打包好的新鲜饭菜“路上吃”。

如今老人家不不在了,可是这个规矩还留着。

学院的饭食自然让平民家庭羡慕,因为后面有一个养殖场直接供应的原因,食堂最不缺的就是肉食,再加上红烧排骨等菜还是东宫传出来的,寻常酒楼的饭食都比不过。

好多人都是第一次到学院来,一开始还有些拘谨,可是听闻这里的规矩是能吃多少就吃多少后,就彻底放开了。

勋贵们自然不同,作为学院的大金主,他们吃饭的地方是在二楼,还是多种多样的菜品。

没人觉得这样的安排不对,这个时代的底层人民还没有学会要求公正待遇。

二楼的雅间本来是给老先生们准备的,可是因为他们都更愿意跟学生一起吃,如今就只能变成学院招待客人的地方。

见太子上了楼,房玄龄端着一杯葡萄酒走过来笑道:“以前只知道遗爱学得不错,但是不知道具体如何,如今开了家长会,让老夫脸上有光啊!”

老房这样的人,除非有必要,否则是不会凑过来说没用的废话的。

这一点,李承乾自然清楚。

拱拱手,李承乾笑道:“房相有什么话不如直接说,今日我虽然穿着正装,但您还是把我当学院的副院长看待就好。”

“老夫听说学院一年靡费颇多,东宫一家支撑,恐怕力有不逮吧。到底是教书育人的好事,房家准备赞助学院,不知殿下意下如何?”

看着狐狸一般的房玄龄,李承乾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这老东西,竟然还想入股学院?到底是眼光毒辣之辈啊!教书育人,本就是一项大功德的事业,跟这个扯上关系,就能带动推进家族的声望。只要学院持续的发展起来,总会变成大唐的要害部门,要是哪个家族跟学院绑在了一起,简直就像是得到了一张免死金牌。毕竟,皇家不敢真正对五姓下手的真正原因,还是因为他们是“名门望族”。

可是,这么一来,岂不是到时候分红也要给他们?

这可不行啊!

“房相却是说笑了,东宫虽然不大,可是撑起学院还是没问题的,再说,就算东宫撑不住,我还能朝父皇求援不是?”

见太子搬出了皇帝,房玄龄只能叹息一声,放弃了这个打算。

没人敢在皇家的产业里分一杯羹,他房玄龄也是一样。

长孙无忌今天很有面子,不过因为会议大堂嚣张的表现,如今正被一大群人“敬酒”。虽然明知道这些人不怀好意,可他也只能硬着头皮喝个没完。

不去打扰这些勋贵们的兴致,李承乾找了一个僻静的包厢,要了一份饭食,就跟张赟于泰一起吃饭。

“坐下啊!哪有站着吃饭的?”

两人在自己前面站着吃饭,李承乾就觉得很不习惯。

张赟叹了一口气说:“您还是这样不在乎身份地位,于泰我俩是下属,哪有跟您一个桌子吃饭的资格?”

于泰嘿嘿一笑,也说:“如果是在军营,属下就不在乎了,但是现在在学院,您穿的还是正装,包厢外面不缺御史言官,看到我俩跟您一起吃饭已经不妥了,要是还坐着,您不会被弹劾,张赟没人敢弹劾,我老于可就要倒霉了。”

见俩人坚持,李承乾只能叹了一口气。虽然当了五年的太子了,可他还是优越不起来。不过幸好好多时候他的坚持,会被理解为笼络人心的手段,倒也没被人怀疑过。

吃完中午饭,就该离开了。学院这里已经没他什么事儿了,再不回东宫,估计会被外面的百官清回去。没李纲老先生,他现在又没了自由。

所以说当皇帝其实也很不容易的,困在宫墙之内,轻易动弹不得。至于太子,那就更苦了,因为就算当上皇帝,也不过是换了个关押着的地方而已。

不再乘车,改为骑马。太子亲率虽然在跟玄甲军的打斗中输了,可李承乾还是给他们一人配备了一匹好马,阿史那贺鲁,如今就生活在东宫新盘下来的马场里面。作为突厥人,他喜欢放牧,喜欢养马,虽然身边总是会有人跟随看管,可他还是觉得自己已经稍稍获得了自由,而且对自己的待遇很满意。

特别是得知自己过些年就能返回突厥后,他就彻底绝了逃跑的心思。

现在肆叶护在突厥如日中天,现如今确实不是回去的好时候,他只是希望父亲遣散的势力,不要全部消亡才好。

李承乾才到重明门,就被一个半大的丫头拦住了去路。

是长乐公主李丽质。

害怕战马撞到这个丫头,远远的李承乾就停下马,跳下来后,牵着马走过去。

“臭丫头,谁告诉你可以挡在正门前了?被马撞到可怎么办!”

把战马交给走过来的侍卫,李承乾伸手在李丽质的头上敲了一下。

李丽质立刻就嘟起了嘴说:“皇兄你才臭呢,你有那么好看的簪子,干嘛送给苏媛不送给我?还说要等我长大了才给,我看你是想把好的都提前送给媳妇才是!”

李承乾立刻捂住了她的嘴巴:“你怎么知道我的未婚妻是苏媛的?你们见过面了?”

挣开李承乾的手,李丽质嘟囔道:“母后带我去的,见了面后,母后就让我俩聊天,她跟苏家的主母聊天。我看她头上那个簪子特别好看,阳光一照还亮晶晶的,比琉璃的都要好看!我不管,我也要一个!”

不知道怎么跟她说及筓的事情,李承乾只能无奈道:“你这不是还小嘛,放心,一样的簪子哥哥这里还有,总有你的那一份。不过你现在还不能用簪子,哥哥送你一瓶香水好不好,只要往身上喷点,就会变得香香的。香香的小美女,谁见了都会喜欢。”

“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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