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我去,带我去李家,我要见淑华最后一面。”
老人的声音,突然之间变得洪亮起来。
身体更是从床上快速的坐起。
“二爷爷!”
青年脸色狂变,变得苍白起来。
他紧紧撰握.住老人的手,眼中泪水,不断的流淌下来。
“二爷爷,不值得啊!”
“小畜生!”
老人扬起手,一巴掌打在了他的脸上,怒气冲冲的呵斥着:“我向天明,等了淑华一辈子,她先我一步而走,在不去看她最后一眼,老夫死也不瞑目。”
向天明的声音,越来越是洪亮。
说道最后,在向布衣眼睁睁之下,脸上的皱褶,老年斑,一点点消失。
枯黄花白的头发,也快速向着黑色转变。
脸上的皮肤,一点点变得丰.满充盈,出现了光滑,变得有着弹性起来。
“二爷爷!”
向布衣发出了一声不甘的吼叫:“可是我舍不得你啊!”
“傻孩子!”
向天明伸手轻轻放在向布衣的头顶上,手上的皱褶,也快速消失不见,变成了一个年轻人的手。
他的声音,从苍老沙哑,变成了清澈明亮。
“你是我向家的人,应该知道我这么做代表着什么。”
“我没有几天好活了,我要在临走时,用最好的一面,去见淑华。”
“我已经错过她一生,也不想在自己走的时候,再带着遗憾。”
向天明身上的气息,从垂垂老矣,变得生机勃勃。
这个时候,向天明已经彻底的转变,从一个七老八十的老人,变成了一个二十出头的青年。
向布衣看着二爷爷年轻的面孔,清澈犹如黑宝石一样的眼睛,心中在绞痛着。
他哽咽着:“二爷爷,我知道了。”
“好孩子!”
向天明呵呵一笑,慈祥的拍了拍他的头顶:“给二爷爷好好梳妆打扮一下。”
“是,二爷爷!”
向布衣忍住了眼泪,搀扶着向天明下床,走到了梳妆台前。
向天明看着镜子中的帅哥,眼神有些迷.离。
这容颜他已经六十年没有看过了。
此时再看曾经的样子,恍如隔世。
“淑华啊淑华,我向天明一表人才,家世显赫,温文尔雅,又博学多才。”
“不管是哪一方面,都要比死鬼李剑锋强,你怎么就选择了他呢?”
向天明的声音柔和,像是在叙述,也像是在质问六十年前的淑华。
同样也是在质问着自己。
这个问题,一直困扰了他六十年,整整六十年。
为了这个女人,他一生未娶,也没有再回老家魔都,而是留在了这里,就在李家的隔壁住下了。
他最喜欢的事情,就是每天早早起来,坐在门口的摇椅上,看着淑华离开家门,去上班的样子。
只不过只要看到李剑锋陪伴在淑华身边一起出门,他一天的好心情,都会被破坏。
心中也膈应的要死,也怒火难平。
但是他还是选择了自作自受,每天依旧雷打不动的等待着那一道熟悉的倩影。
眨眼间六十年过去了,他把李剑锋给熬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