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苗志舜立正敬礼,表面功夫做的无可挑剔。
“今晚你们归我亲自指挥,有没有问题?”
“这……”
苗志舜偷偷瞅了一眼郝仁,见郝仁没有任何表示,这才喊了一句:“是!”
史密斯想了想,觉得这些华人警员都靠不住,于是当着他们的面,就打了一个电话回新界北:“喂?我是史密斯警司,嗯……让我的英籍冲锋队,下午在大埔区,大元屯附近待命,不要华籍警员,重复,不要华籍警员。”
说罢,史密斯还给了郝仁一个挑衅的眼神,得意洋洋的,仿佛在说:“你再得基层民心又怎么样?老子官大一级压死人,不服,你咬我啊?”
郝仁却觉得……
心里舒服多了呢。
………………
晚六点。
史密斯警司亲自坐在冲锋车里,手里捧着一盒泡面,摆出了一副与一线兄弟们随时同甘苦共患难的架势。
突然车上的电台响了,史密斯连忙兴奋的抓起来道:“怎么样?是不是有进展了?抓到疑犯了么?”
“头儿,福来名表行被打劫了,我们有两名伙计与歹徒展开枪战,歹徒的火力很猛,需要支援,需要支援!!”
“打劫?不是色魔?”
“头儿,快让冲锋队救援吧!!”
史密斯一阵失望,但打劫,而且还跟警察交火,这也算是大案子了,于是史密斯连忙就指挥冲锋队敢过去支援。
80年,除了飞虎队之外,不管是ptu还是冲锋队,警员的装备都不算好,史密斯调得这一支冲锋队虽然是精锐,但他们都没有带长枪和重武器,只是人手配了一支大口径的左轮手枪而已。
毕竟抓色魔么,总不能申领冲锋枪吧。
于是,当史密斯赶到案发地点,亲自下车,冲天鸣了一枪大喊一声:“警察,不许动”之后。
他整个人都傻了。
只见,匪徒一共五个人,其中两个端着霰弹枪,一个端着ak,还有一个手持两把微冲,最后一个只拿了一把五四式手枪,但背上背了一个包,包里不出意外的话,应该全是刚刚抢劫的名表。
再看他这边,一共也是五个人,一个拿着大口径左轮手枪,一个也拿着左轮手枪,另外的三个人,也拿着左轮手枪。
这特么怎么打?
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哒
大东一伙儿见史密斯他们的支援来了,丝毫不慌,直接在大马路上就冲他们扫射了过来,吓得史密斯连忙带着手下精锐躲到了汽车座椅后面,那子弹就跟九十度转弯了的雨点一样,噼里啪啦的打在他们的车上,直接就将车玻璃打得穿了,吓得车里的警员哇哇大叫。
有两个直接就尿了裤子。
好在,史密斯不在两个之中。
再然后,史密斯就感觉,仿佛有什么东西,直接顺着被打碎的车窗,被人扔了进来,定睛一看才发现,居然是一颗手榴弹!
木柄的,拉线儿的,老式的,看起来很low,但一样炸得死人的那种。
“妈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