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瞎想什么啦?”沈佳宜白了他一眼:“难道你不认为他很有才华吗?我看过他写的那篇《山楂树之恋》,也喜欢看他写的诗。”
“那写的那部小说?充其量就是伤痕文学,不过写的唯美些。至于他写的诗?”王朔撇撇嘴:“骗骗你们这些文艺女青年罢了……不过他对待先锋文学态度我到很赞成,只是那小子脸皮不够厚,骂人不狠。”
“你以为人家都像你呀…….”
“我怎么了?”王朔眼睛一瞪:“我是流氓我怕谁?!”
沈佳宜噗嗤一下逗笑了。
这家伙嘴特贫说话特有意思,这也是她喜欢他的原因之一,当然更喜欢他的才华。
“佳宜,我不是刚发完稿费吗?等你演出完我陪你去王府井买条裙子吧?这马上就要到夏天了。”王朔突然转换了话题。
沈佳宜犹豫了一下:“算了,咱们还是节约点。”
王朔沉默了。
两人现在已经在为结婚做打算,可是,没钱。
虽然自己大院子弟,家里颇有背景可是早和父母闹翻。
写小说只能挣点小钱,沈旭佳在东方歌舞团跳一场舞也只能挣5元钱,而且舞蹈演员又必须吃强化食品,沈旭佳一个月的工资一个月下来剩不了多少,两人的生活过得很拮据。
两人有时候好不容易下一次馆子,他都吃得提心吊胆,生怕自己身上的钱不够。后来两人穷到连快餐店都不敢进去。
去年发生更糟心的一件事,沈旭佳在燕京展览馆剧场演出完毕后,就在剧场的澡堂洗澡,结果她的皮衣和手表被人偷走。
他不得不破费买了一件旧的大衣给沈旭佳穿,而他则穿着沈旭佳练功穿的旧绒衣和破军大衣。
看着自己的心爱的跟着自己受苦,作为一个男人心里如何不难过?
那个女孩子不爱美?何况沈佳宜正值青春年华还是舞蹈演员。
团里她的姐妹背地里都说沈佳宜是瞎眼了,放着一大批高干子弟追求不要,选择了这个吃干饭的?
这话让王朔心像针扎一样,所以他拼命写作。
“你别这样嘛……..我觉得我现在很快乐。”沈佳宜看到王朔沉默的表情,明白他想什么柔声劝道。
“好啦,我该走了,你要学乖哦……”沈佳宜说了句,提着手提箱出了宿舍,轻轻关上了门。
王朔抽了一支烟,默默坐在书桌前摊开了一叠稿纸,他在写下一一部小说《顽主》
时间过的很快转眼天快黑了,王朔拉开电灯,看了看时间已经是晚上七点多,肚子饿的咕咕叫。
他合上稿件,准备出门,要去接演出的沈佳宜,到时候两人一块找个小摊吃饭。
骑着单车王朔出了大门来到街上,已经是华灯初上,人来人往。
迎面突然走来一个小姑娘吸引了他的目光。
小姑娘约莫十二三岁,还戴着红领巾,瘦瘦的,虽然还没开始长身子,但看上去绝对是个美人胚子。
小姑娘也注意到一个骑自行车的男青年看着她,羞涩低着头,匆匆离开。
王朔也使劲蹬了两下自行车,飞快向前驶去,两人各自消失人潮汹涌之中。
王朔当然不会想到这个比自己小十几岁的小姑娘将来会和自己什么交集,这就好像在人生旅途中,偶尔看到一朵含苞欲放的小花,赞叹两句在寻找下一处风景。
只是他不知道这个小姑娘的名字叫,徐静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