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人?
朴闵岚很是意外,在眉角一挑之下,双眸睁大,打量着张陆。
但是脸上覆盖了泥巴,根本真是面目,可是身上穿着的是作战服,这个怎么解释?
“你不是参加赛事的军人?那为什么身上穿着作战服?”
瞳孔之中带着疑惑,此刻对方的眼睛黑白分明,特别的清澈,难道刚才那一幕是幻觉?
张陆见朴闵岚认不出自己,不想透露真实身份,便自嘲笑道道:“我也想成为军人,但是没有这个资格。我是在岛上长大的,你们的人不知道去哪里弄来了一大堆的猎物。”
“所以,我这个半吊子渔夫,就改行当猎人,至少捕猎比出海更安全些,不是吗?”
“那你怎么能吓退狼王?”朴闵岚还是有些不敢相信,总觉得这个年轻人有些神秘。
能让狼王下跪,就是兵王都做不到啊!
“这是驭兽术,我从一名老兵哪里学来的,他跟我说,他是大山的儿子。”
驭兽术?
朴闵岚从小跟狼群长大,自然听说过,也见识过有些人确实可以驭兽,指挥狼群,或者虎豹。
朴闵岚认真盯了一阵张陆,想到刚才对方瞳孔变成了蓝色,也许这只是一种秘法罢了。
外强中干,吓唬一下没有智慧的野兽。
否则要是有意志如同强悍的人,一个眼神就能吓退敌人和野兽,谁还能伤到他?
朴闵岚点了点头,心理信了大半,问道:“你的腿怎么断了?”
张陆嘴角一扬,勾起一个灿烂的弧度,道:“小事而已,被四条疯狗追,从山峰上摔下来。”
朴闵岚看着裂开的嘴,露出的白牙,还有那灿烂的笑容,心理不禁暗暗佩服。
海岛除了一部居住之外,其余的山峰丛林区域,都被用作训练所用。
再投放了不少猎食动物,这样的丛林环境,比外面宽广无比的原始森林不知道要残酷多少倍。
就算是特种兵,断了腿,也一定笑不出来。
包括她自己!
看来越是恶劣的生存环境,越能改造一个人。
区区一名当地青年,竟然对于残酷的环境,比他们这些特种兵还要乐观阔达。
朴闵岚看了一眼狼群的方向,已经跑得无影无踪。
要不是这个年轻人懂得驭兽术,今天可是在劫难逃。
“你帮了我,我送你回家吧!”朴闵岚不想欠下人情。
“我家就在9号山峰。”
朴闵岚脸色一喜,道:“行,我们刚好同路,那我就捎带你一程。”
朴闵岚转身就用半截匕首,砍了一些木头,用树皮套着绳子,做成一个简易担架。
旋即将绳索挂在自己的脖子上,拖着张陆而行。
张陆躺在担架上,看着前方这个H国年轻的队长,纤腰入蜂,颈后的肌肤,又白又腻,跟她脸上小麦颜色完全不符合。
要是退役了,穿上彰显女性的服装,肯定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女子,不输给任何模特。
张陆想到了火凤凰女兵们,一个个本来青春靓丽,为了报效国家,义无反顾投身军旅。
但作为女人,总是要嫁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