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裳听出了吴湘话语里的迟疑,看了一眼吴湘放在桌上雪白纤细的手指,眉头微微挑了一下,转头看向整个人异常朴素的刘春梅。
“我,我,我来自安西省。”刘春梅绞着手指头,脸颊微红的开口了,“我家的成分是贫农,我,我是唱歌的。”
云裳心里很是诧异了一番。
这两年各个军区文工团人员都精简了不少。部队招文艺兵的条件比之前更加严苛,用万里挑一来形容都不为过。
能被部队选拔进文工团,样貌和才艺都极其出色,稍有短板就有可能被涮下去。
像叶黎和吴湘,最起码是城里人,即便这几年形势不大好,也还是有学习才艺的条件。她们能被选拔进文工团,也不足为奇。
刘春梅就不一样了。
来自安西农村,还是贫农成分。
她从小生活的环境注定她无法接受系统的训练,她再有天分,又凭什么打败无数城里姑娘,成为一名文艺兵?
这实在太奇怪了。
云裳面上故意露出诧异的神色,好奇的问,“你是独唱演员吗?那你唱歌一定很厉害了!你学了多少年?”
刘春梅脸色更红了,“我没咋学。小时候跟着我爹给队里放羊,我就喜欢坐在沟壑上头跟他学唱歌,后来我们村儿来了几……呃,是镇上推荐我去县里宣传队,我才跟着学了点皮毛。”
云裳了然的笑了笑。
如果她没有猜错的话,刘春梅刚才没有说出口的应该是:后来我们村儿来了几个下放的坏分子!
虽说刘春梅很快就改口了,但云裳也大致知道她这身本事是打哪儿学来的了。
满足了自己的好奇心,云裳伸了个懒腰,拎着脸盆出去洗漱完,赶紧脱了衣服上床了。
还不到熄灯时间,叶黎正换了一件从家里带过来的常服,穿上给刘春梅看。
“……我跟你说哦,我这个衣服好贵的唻,还是我姆妈去友谊商店买的,百货大楼都没有卖的。”
刘春梅凑过去仔细看了半天,眼睛闪闪发亮的夸了叶黎几句,随后叹息着说起自己在小村庄里的生活:什么城里就是跟村里不一样,他们村儿现在农忙的时候还吃大锅饭,只能村里做什么,她就跟着吃什么,不能开小灶搞特殊。
什么村里人没有工业票,她长这么大,还是到部队以后,才知道这世上还有比蛤蜊油更好的擦脸油。
还有她们家孩子多,一家人一年到头才能做一件新衣服,经常是姐姐穿完了她穿,她穿完了还要传给三妹四妹穿,那衣服破的都补不起来了,还得留着纳鞋底子等等。
刘春梅捧完叶黎,再当着大家的面自我贬低一番,硬生生把自己对比成了小可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