锣鼓喧天。
搁在膝头上的手指轻微一动。
琳琅睁开了眼, 触目是鲜红的颜色。
唔,成了新娘子?
她伸手折开了遮住视线的丝绸盖头, 轿子摇晃着, 那垂下的帷幕也摇摇晃晃, 那道马上的人影映入眼帘。
新郎红衣墨发,风华绝代。
琳琅安心了。
作为一只颜狗,任务者的容貌会影响到她的发挥。
长得越美, 嗯, 越往死里虐。
毕竟,小姐姐最喜欢的是辣手摧花了。
她想着, 又有些惆怅, 如此美人, 不能跟基友一起玩, 真是太遗憾了!她这次不凑巧,回去了对方还在任务中,琳琅只能哭唧唧去玩弄她的小煤球, 还雄心壮志给它立了一个月减三斤的目标, 把小胖猫给折磨得生不如死。
顶着某猫哀怨的眼神,琳琅就开开心心来做任务了。
哎哟,这次的剧情蛮有趣的哟。
祝家有无央,颜貌如舜华。
若得此人心, 三生愿为尘。
祝家一直把持着无双城,祝无央十八岁接任城主之位,打马游街时少年的惊鸿一瞥, 令他成为全城少女的春闺梦郎。
这首童谣也就渐渐流传开来。
祝城主风华无双,如今他新娶美妻,不知惹哭了多少女郎。
琳琅一路上都听见少女隐隐的啜泣,竟还有人对着她破口大骂。
哟,这滔天醋海,是要把她给淹死么?
若是这些女孩子知道,她们倾国倾城的祝城主将人娶回去,是为了给他妹妹当祭品,不知作何感想呢?
祝无央有一个亲生妹妹,祝锦瑟,从小病魔缠身,养成了娇娇怯怯的性子。祝家父母很早过世,幸而长兄年少聪慧,一己之力抗下了所有的质疑,令妹妹得以天真无邪长大。
可祝锦瑟的身体一天比一天差,眼看要活不过十八岁。
有一个紫衣道士上门,说至亲之人的心头肉可治愈小姐的顽疾。
祝锦瑟自然不愿她的亲生哥哥为她丧命。
后来,两人商量出一个办法。
娶一个新娘子进门,待她十月怀胎瓜熟蒂落之后,便用那婴儿的心头肉为她续命。
祝家前脚放出城主欲要娶妻的消息,后脚就有无数媒人蜂拥而至。
其中便有甄家的小姐,甄琳琅。
甄家只有一女,疼宠如珍宝。
小姐天姿国色,仿若神仙妃子,甄家二老总担心幼女容貌太盛,恐会招惹恶人的哄抢,就将人养在深闺里,只待成年之后,再替她觅一位如意郎君,从此一生平安顺遂。
但二老没想到,他们千防万防,没想到会将最疼爱的女儿送入虎口,生下的孩子还没来得及抱一下,便被她的夫君抢了去,挖下心头肉,供他妹妹续命。
甄琳琅无意间知道了真相,当场昏厥过去,再也没有醒过来。
啧,真渣。
做这种亏心事,就不怕招雷劈么?
不过老天向来是不开眼。
琳琅下了轿子,牵着红绸带的另一头,有她的新任夫君领着,踏进祝家的大门。在这个富丽堂皇的深门大院里,曾经葬送了甄家小姐对爱情最美的期盼。
新婚之夜,一见钟情。
她天真的以为,两人能够携手余生,白首不离。
可谁能想到,在枕边温存的人,竟能毫不手软用自己的孩子做了血引。
“我听见了呢。”她轻声道,如掠过的清波,干净,清透。
冤魂索命的声音。
来了。
祝无央脚步一缓。
她的手如玉瓷一般,那绸带红汪汪的,映得愈发洁白无暇。
“一拜天地。”
“二拜高堂。”
“夫妻对拜。”
在司仪的指引下,新人相对而拜。
她折柳下腰,款款行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