琳琅诧异,“这么乖的吗?”
她养过一只活泼的鹦鹉,这只火红的傻鸟似乎比鹦鹉更有灵性。
当然,也更有戏精天分。
琳琅只不过是禁不住手痒,摸了摸它的脑袋,这只鸟充分热泪盈眶往她身上扑,好像是它历尽千辛万苦终于找回了失散多年的主人,让不明所以的观众都为它掬了一把同情的泪水,太不容易了。
大祭司携着纸草卷步入神殿,就见到他供养多年的傻鸟叛变了,在一个女孩子的身边殷勤献宝,要多狗腿有多狗腿。
——它是不是忘记了自己的祭祀圣鸟的身份了?
朱鹭觉得屁股的翎毛有点冷,于是它拧过头,与前主人的淡漠目光在空中相撞。
它赶紧左脚踩右脚,啪叽一声,倒在琳琅的怀里,装死。
心肝儿你可给点力啊,圣鸟大人都冒着生命危险叛变了,可不想被那个男人拖回去鞭尸啊!
“大祭司,这只鸟冒犯了本殿下的威严,容我回去训它几天。”琳琅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大祭司姿态清清冷冷,瞟了她一眼,只说随意。
朱鹭顿时又活蹦乱跳了。
它的心肝儿是无敌的哈哈!它要用全身上下每一根羽毛藐视那个可恶的老男人!
从神殿回来,琳琅把兴奋的傻鸟丢到了自己的宫殿。
侍女开始精心伺候圣鸟大人,用雪花石小钵盛来了新鲜的小奶鲫。
圣鸟大人相当满意,矜持地抻了抻细长的鸟腿,又把翎毛理得顺溜,充分做好进食前的神圣祈祷仪式。
等等,它忽然意识到一个严重的问题。
虽然是初来乍到,但圣鸟大人觉得,有必要好好突出它高贵的身份。
不是一般凡人就能妄想伺候它的!
于是它挺胸收腹,屁股那么优雅的一撅,鸟腿那么优雅的一伸。
“啪!”
小钵被狠狠掀翻了,水花四溅。
几条小奶鲫在地上蹦来蹦去。
侍女很耐心将鱼儿捡起来,重新冲洗,再度放到圣鸟大人的面前。
“啪!啪啪!啪啪啪!”
圣鸟大人实力演绎无理取闹四个字。
侍女都想哭了。
然而圣鸟大人更想哭,它的腿好痛呐,为啥它的心肝儿还不过哄它吃饭呢?难道是它踢飞的姿态不够优美?就在朱鹭陷入深深的困惑之中,它的心肝儿终于姗姗来迟。
“怎么回事?”她问。
朱鹭立马挺起殷红的胸脯,鸟眼望天,一副本鸟吊炸天的模样,根本不看人。
来晚了,它已经哄不好了。
圣鸟大人有自己的骄傲!
白衣侍女低声给琳琅解释了一遍。
琳琅挑了挑,闹脾气?
不要紧,她最会哄小孩子了。
很快琳琅手上多了一只新钵,上面放着嫩青豆。她蹲下来,将东西推到鸟儿的身边,温声说,“吃素有益于健康,乖,全吃了。”
鸟儿被她哄得晕乎乎的,完全忘记了自己热爱肉食的优秀习惯。
第二天是麦穗。
第三天是谷籽。
第四天……
傻鸟扒着琳琅的衣角痛哭流涕,它再也不无理取闹了。
真的,它用它逝去的一两肉真诚发誓!
被琳琅一番管教后,唯恐天下不乱的小东西彻底安分了下来。
她上课时,它就扑棱着翅膀跟着去神庙,兴冲冲给她带路。
奇妙的一幕被底比斯民众看在眼里,想方设法探听她的身份,于是上埃及首府神殿住了一位红莲神灵的流言开始扩散,无形之中造就了琳琅的信仰身份。王室对这种情况乐见其成,甚至是推波助澜,增添了更为神圣的色彩。
大祭司掌管卡纳克神庙多年,颇受民众信奉,而法老又宠信于他,神权一度凌驾于王权之上。
而他们的大殿下,提雅公主是尊贵正统的王室成员,如果她能入主神庙,掌管阿蒙之匙,待她兄长摩斯登基,兄妹联手,衰落的法老权杖说不定重新焕发光彩。
大臣贵族们抱着这样的念头,成日称颂琳琅的仁德厚爱,说大殿下定是得了神的旨意,特意降临此地庇佑埃及,否则神庙的血红朱鹭又怎会心甘情愿,时时刻刻伴她左右呢?
这样一来,新王后的声望急剧下降——埃及只需要一位最出色的女神,人数过多只会分散民众的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