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这里是瑞恩工作室。”
“什么,caa?”
“抱歉,暂时没有更换经纪人的打算。”索菲亚非常干脆的挂断电话。
caa还远不是前世的庞然大物,所以她拒绝起来非常干脆。
不过,索菲亚还是给瑞恩打了一个电话。
瑞恩神情一愣,更换经纪人是什么鬼!而且还是当初将他一脚踢开的caa。
“不用理会。”
“下次直接拒绝。”
挂上电话,瑞恩继续翻阅关于惊奇漫画的资料。
直到12月份初期,经过一个来月的谈判,双方互相都有一些退让,总算是达成了协议。
瑞恩以旗下全资工作室的名义,买下惊奇漫画2000多个超级英雄人物版权,包括漫画中的所有相关联角色。
至于关键的分成比例,惊奇漫画也做出了一些让步。
为此,瑞恩需要支付一次性买断费用,高达5300万美元,
签署合同当天起,一个星期以内,向惊奇漫画支付超过3000万美元以上费用,剩下的2300万美元,将会在半年以内支付到账。
一下子,几乎将工作室账户上的资金,用了一干二净,就像索菲亚前段时间说的一样,他即将步入破产边缘。
好在,一直僵持不下的分成费用,惊奇漫画最终做出了一些让步,票房上面,从纯利益变成了全球票房,只不过不是百分之五,而是百分之二。
其余周边衍生产品,惊奇漫画享有百分之三的,利润分成。
对于眼下的1994年时间段来说,这份协议可以说是,非常不错。
当然远远不能跟惊奇漫画与二十世纪福克斯达成的协议相比,版权费用上面,更是高上很多。
但是换做两千年以后,惊奇漫画根本不可能答应下来。
单是线下录像带、电视台播放权上面,就会开出高比例分成协议,更不用说电影或者动画长片周边衍生产品等等。
放在两千年的时候,惊奇漫画能开始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分成,并且定下各种限制条款,绝不可能这么宽松。
还有一点,瑞恩做出了让步不假,可是为了不发生前世跟二十世纪福克斯类似的事件,也就是神奇四侠的纷争,双方签署了十分严谨的合约。
对此,瑞恩甚至请来了,美国三大商业律师事务所中的贝克麦肯齐律师事务所,制定了合同中的各项条款。
凡是惊奇漫画创造的衍生人物,瑞恩工作室都享有改编权限,同时除非得到瑞恩工作室同意,惊奇漫画不得抹黑正面超级英雄人物形象、不得无故停刊等等。
前世惊奇漫画先是把神奇四侠各种黑、各种绿,接着直接停刊,几乎将二十世纪福克斯手上的神奇四侠版权,弄得一塌糊涂,白白浪费了,一个几乎可与x战警媲美的超级英雄人物组合。
与此同时,双方还签署了一份补充版权,凡是瑞恩工作室拥有的惊奇漫画旗下超级英雄人物版权,都可以享有以上条款,包括已经买下来的钢铁侠、绿巨人和纳摩、神奇四侠等版权。
至于尚未与二十世纪福克斯交易的x战警、夜魔人版权,则无需如此。
二十世纪福克斯跟惊奇漫画签署的合同更彻底,或者可以说是一次彻头彻尾的打劫。
达成协议的第一时间,瑞恩忍不住找人庆祝一番,可惜海伦还要忙着与二十世纪福克斯发行部门接触,关注《电锯惊魂2》的宣传发行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