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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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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祝政踹你是不是踹得很痛?”提起祝政,柯珍的声调冷了下来。

唐晚有猜到柯珍会问这事,没想到她问得这么急。

腰间的淤青早已消散,那天的场景却历历在目。

事情太过突然,唐晚始终记不清祝政是怎么把那一脚踹她身上的,唯一记得的是傅津南那冷静得过分的眼神。

明知道现场过于混乱,他不一定看到那一幕,她却始终记怀他。

毫无缘由的记恨。

生了根似的,在她心里肆意生长。

这两天她有意忘记,却发现徒劳无功。她没法欺骗自己,也不得不承认一个事实——

傅津南不在意她。

因为不在意,所以可以理所当然地装作没看见,可以理直气壮为自己找借口。

唐晚掐了掐手心,笑着摇头:“当时可能很痛,现在已经没感觉了。”

柯珍声音轻了两个度,“抱歉,我没想到他会疯到那个程度。我跟他打习惯了,狠起来我自己都不知道会发生什么。”

“你们一直这样吗?只要一见面就吵架、打架。”

唐晚揪着安全带,沉吟片刻,偏过脸看着柯珍冷淡的侧颜。

刚说完,柯珍就停了车。

位置确实偏僻,在郊外的一家四合院,车子就停在院子外。

大门口还挂了两个大红灯笼,院子里坐了几个人,围着火堆在烤火。

听见动静,里面的人挥手招呼:“柯姐,快进来,就等你了。”

唐晚顺着声瞧了过去,是个剃了寸头的青年,穿了件松垮垮的短款棉衣,手上还拎着一瓶啤酒。

“那些都我朋友。”说完,柯珍降下车窗朝剃头青年喊了一声:“抽根烟再进来。”

柯珍解了安全带,脑袋往后仰了仰,神情有些迷离:“我跟他一开始不是这样的。至少我不是。”

唐晚缓了半秒才弄清柯珍在回她刚刚的问题。

“我妈是个十八线小模特,跟那男人不小心睡了一晚就有了我。自从生了我,她就没再做模特。她文化程度不高,做的活儿都是些脏活累活。为了养我,她一天做四五份工。”

“印象里,她很瘦,受到皮包骨。早年间她的身体就搞垮了,后来大大小小的病一大堆。等我八岁,她再也撑不下去了。”

“她怕我一个人饿死,拉着我去祝家威胁那男人。还跟我说以后有吃的有喝的,再也不用挨饿受冻了。”

说到这,柯珍点了根烟,烟雾缭绕下,唐晚看不太清她眼底的情绪。

“我一进去就见到了祝政,保姆跟我说那是祝家大儿子,是我哥哥。我小时候没玩伴,第一眼见祝政我真挺喜欢他的。”

“我追着他跑叫哥哥,不停讨好他。可是他很讨厌我。经常打我、骂我。再后来,那女人死了,祝政要扬了她的骨灰。那是我第一次反抗祝政。”

柯珍伸出手弹了弹烟灰,一字一句讲:“我跟祝政这辈子只有你死我活的份儿。要么他死,要么我死。”

二十多年的恨与怨,柯珍用最后两句终结她跟祝政的命运。

唐晚胸口有些闷,试图说点什么,却又找不到合适的话。

索性柯珍不是一个伤春悲秋的人,即便讲的是自己的故事,面上也能风轻云淡。

“唐晚,从今以后,你是我柯珍的朋友了。”

“你也是我的——好朋友。”

第39章 这是一场灾难。

烟抽完,柯珍将烟屁股扔在地上用脚尖踩灭。

郊区冷空气过盛,唐晚推开车门那一瞬,冷风灌进脖子打了好几个颤。

院子里坐了三个人,两男一女,一留山羊胡子的胖子,一剃头瘦青年,还有一文静姑娘。

见唐晚两人一前一后跨进老旧木门,徐高大手一挥,招呼她俩:“快过来烤烤火,这天儿忒冷。你俩站冷风里也不怕吹成傻子。”

柯珍双手揣兜里,领着唐晚入了座。明火烤得人暖烘烘的,没多久就驱走了身上的寒意。

唐晚手有点冰,特意挪了挪凳子凑近火堆。

“这姑娘不是你在重庆站抽到的那幸运观众?”胖胡子眯起眼,打量一圈唐晚,越看越觉得眼熟,斟酌两秒,问柯珍。

柯珍坐的是矮凳,矮了唐晚一个肩,这会儿正握着火钳加火柴。

夹了两块干柴块放在火堆上,柯珍又捅了两下火盆里烧的明火,等火苗燃大,柯珍放下火钳,不可置否地点了点下巴:“记性挺好。”

说完,柯珍视线转了转,给双方介绍:“唐晚,我刚认的朋友。”

“对面那胖子叫徐高,平时我叫他高子。你左边那位叫王成,还有高子的媳妇周霞姐。都是三三乐队的成员,高子是键盘手,成子吉他手,我主唱,偶尔充当鼓手。周霞姐负责日常。”

柯珍几句话介绍完。唐晚虽然没近距离接触过几位,但上次演唱会见过,也不算生疏。

都是自来熟的性子,唐晚刚认识完就被他们拉入聊天的阵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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