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来开门的不是宋子麟,也不是佣人,而是宋秉文。
他站在大门前,看着一脸愤怒的席圣昱,只轻声问了一句。
“子麟得罪你了?”
“没有。”
“那小玺你一大早上跑来兴师问罪为何?”
“……”
席圣昱忽然说不出话来。
毕竟他掳走陆凝,是他有错在先。
“你和小凝的事既然只是一场误会,小凝已经为此付出了很大的代价,你就得饶人处且饶人吧。”
席圣昱不会对宋秉文无礼,毕竟是长辈,而且席家对宋家有愧。
至于这“愧”从何而来,席圣昱不太了解上一代纠葛不清的恩怨。
但是他妈咪从小就告诉她,宋家对他们席家有恩。
不过席圣昱知道,他妈咪慕容兰和宋秉文有过一段短暂的婚姻。
而宋秉文和现在的市长太太麦亚琪也有过一段短暂的婚姻。
到宋子麟亲生母亲丽莎这里,已经是三婚!
但宋秉文抛弃前两任妻子,却娶了一个常年靠坐轮椅,说话都说不清楚的年长女人,这份情义确实让人敬佩。
“知道了宋叔叔。”
席圣昱客气地低了低头,转身上车走了。
宋秉文一直目送席圣昱的车子远去,这才转身回了屋里。
宋子麟在房间里寸步不离地守着陆凝,她已经睡着了,他仍旧不肯离开一步。
宋秉文在房间门口看了一眼,摇摇头,轻叹一声。
儿子这般重情重义,大概是像了他。
只是不知道,他们这段感情,能不能修成正果。
宋秉文去了一楼,那是他和丽莎的房间。
这些年丽莎一直坐着轮椅,为了方便轮椅行动,他们的卧室和起居都在一楼。
丽莎每天气得很早,因为她要去自己的小工作室做口红。
她迷恋上制作手工口红,还是五年前的时候。
宋秉文见她有了愿意做的事,当然无条件全力支持。
医生说,她现在恢复成正常人已经不可能了,但多动动手,免得年纪大了行动越来越不便,倒是很有好处。
宋秉文从后面轻轻抱住坐在轮椅上的女人,她笑着抬头,依旧美丽的容颜多了一些岁月的痕迹。
却依旧美艳风情。
她拿着一款艳红色号的口红,笨拙地一个字一个字说。
“给子麟,老婆。”
宋秉文笑了,眸光温软。
“你是说,等子麟将来结婚,送来我们儿媳妇的对吗?”
丽莎点头,对宋秉文展颜一笑。
宋秉文好像哄孩子一样,揉了揉丽莎的头,“真棒!这个颜色很漂亮。”
丽莎笑得像个孩子,拍着手为自己加油。
“送若熙,送若熙。”
“好要做一款送若熙?”
“嗯!送若熙。”
宋秉文便帮丽莎一起做口红,“等我们做的口红开始上市销售,莎莎的口红就可以被更多的人知道。”
“她们会涂上莎莎做的口红,每天打扮得漂漂亮亮的,莎莎是不是很高兴?”
“高兴,很高兴。”丽莎用力点头,却在看向宋秉文时,眼神有些空茫。
她现在虽然智商像个孩子。
但也会有偶尔那么一瞬间恢复正常。
恢复正常的时候,她便会用这样的眼神看着宋秉文,每一次都会让宋秉文心口刺痛。
他们在一起这么多年,她的一个眼神,一个动作,他都明白其中隐藏的寓意。
在丽莎的心底深处,一直希望宋秉文找一个正常的女人,是可以照顾他的,而不是他每天像个男保姆一样照顾她。但她现在不会表达。